记者从12月10日召开的全市城镇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工作会上获悉,我市拟用10年时间,于2024年前在全市建成较为完善的城镇排水防涝工程体系。其中,预计2016年前,各区县(自治县)将完成城区雨污分流改造;2019年前,各区县(自治县)将完成建制镇雨污分流改造。
市市政委人士在会上介绍,为了健全城镇排水防涝工程,我市正对城镇积水内涝现状及排水防涝设施进行普查,明年6月前将编制完成各区县(自治县)城镇排水防涝设施建设规划。
据悉,我市加强城镇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后,主城将确保有效应对不低于50年一遇的暴雨;主城以外各区中心城区确保有效应对不低于30年一遇的暴雨;其他区县(自治县)确保有效应对不低于20年一遇的暴雨。
为了提高城镇排水能力,我市将推行低影响开发建设模式,在旧城改造与新区建设中,增加下凹式绿地、植草沟、人工湿地、可渗透路面、砂石地面和自然地面,以及透水性停车场和广场。新建城区硬化地面,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不得低于40%。此外,我市还将应用地理信息、全球定位、遥感应用等技术,全面提升城镇排水防涝数字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