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在本地打工就业,在老家住上宽敞舒适的楼房,在家门口享受便捷优质的公共服务……近年来,山东省通过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开展“百镇建设示范行动”引领小城镇健康发展,大力推动“家门口的城镇化”,不断提升城镇化的内生动力,让农村的变化看得见、摸得着,农村老百姓的生活幸福感也日益增加。
一组数据或可表明山东的城镇化特征:全省1370万流动人口,85%在本省内流动,50%在本县内转移;全省5078万城镇人口,53.4%分布在县(市)镇;2012年,山东全省人口城镇化率52.43%,户籍城镇化率41.97%,户籍城镇化率与人口城镇化率比例位居全国各省区第四位。
今年,山东调整了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书记、省长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原来的18个扩大到29个,这在全国也是不多见的。目前,依托内生动力不断增强,山东省城镇化已进入提质加速发展阶段,并成功走出一条依托县域发展、小城镇建设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推动就地就近城镇化的路子。
·县域经济发展:构建新型城镇化主要载体
“现在,俺不但住进了宽敞明亮的楼房,而且还能在园区打工,现在啥也不愁了。”家住山东省齐河县表白寺镇谭家社区居民郝加廷说。谭家社区居民的生活质变,源于齐河县农村社区、产业园区“两区同建”的顺利推进。
表白寺镇党委书记宋利说:“两区同建,就是农村社区与产业园区同步建设。让农民住上楼,只能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只有发展产业,提高收入,让农民住得起楼,才能从根本上提升农民的幸福感,让他们真正过上更体面有尊严的生活。”
谭家社区建设是山东推进就地就近城镇化的一个缩影。县域经济的发展构建出山东新型城镇化的主要载体,为山东就地就近城镇化提供了现实依据和重要支撑。
县一级处于城乡结合部,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山东80%以上的人口和地区生产总值、60%左右的地方财政收入集中在县域。历届山东省委省政府清醒地认识到,县域活则全省活,县域强则全省强,始终把发展县域经济作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抓手。
2003年、2006年、2012年,山东省委、省政府先后三次出台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意见,实施“双30”工程,突出抓好30个经济强县和30个经济欠发达县,形成了强县率先发展、中间县加速崛起、欠发达县跨越式发展的新局面,县域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菏泽是山东西部县域经济发展较慢的地区。山东省2004年作出西部突破菏泽的重大决策部署,在财政资金、出口退税、基础设施建设、工业用电、转移支付、人才吸引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由8个经济强县市、8个省直部门和10个大企业对口帮扶菏泽8个县(区),使菏泽各县(区)的发展步入快车道。
县域经济增长离不开宽松的发展环境,这就需要“放水养鱼”。按照“能放都放、权责统一”和“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的原则,山东先后两次下放管理权限。对30个强县专门制定推动强县增创发展新优势的7条具体政策,经济强县下放权限,创造环境,实现率先发展;对30个弱县制定了帮助欠发达县快速发展的14条具体政策,加大对欠发达县的帮扶,培育自身造血能力,促其跨越式发展。
一系列围绕体制机制的创新变革举措也为山东县域经济发展铺平道路。2009年山东确定20个省直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县,进一步规范财政体制,加大省级扶持力度,减少运转层次,提高管理效率;转变县级政府职能,推进政府职能改革,提高政府服务效率,进一步理顺政府与企业、市场与社会的关系,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取消农业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划分,实现了统一的户口登记管理制度,全面放开县(市)一级户籍,为农民进城扫清体制和政策障碍。
在山东,“考核指挥棒”逐渐向县域经济发展倾斜,引领正确的发展思路。山东省级财政设立县域经济发展奖励资金,列入省级预算,对综合考评位于前列和税收收入达到一定规模、增幅超过全省平均水平的县(市)以及工作措施得力、贡献突出的县(市)给予奖励,对解决县域发展中的突出困难、瓶颈制约以及鼓励特色产业和优势行业发展等给予适当补助,引导全省县域经济快速发展、科学发展。
在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强力推动下,强县率先发展、中等县加速崛起、欠发达县跨越式追赶的生动局面已在山东形成,并不断巩固。
2012年,山东省有26个县(市)进入全国县域经济百强,16个县(市)进入全国中小城市综合实力百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过50亿元、40亿元、30亿元的县(市)分别达到10个、19个和31个,县域经济在全省经济社会中的主体地位和基础作用更加突出。
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有力带动了产业和人口的集聚。2005年以来,山东县城(含县级市市区)城镇人口年均增长率达到9.6%,远远快于大城市0.9%的增长速度。到2012年底,5078万城镇人口中,30.1%分布在县城(含县级市市区),县城已成为山东吸纳农业转移人口的主要载体。
·百镇示范建设:引领小城镇健康发展
小城镇是推进新型城镇化、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节点,是就近转移农村人口的重要平台。山东是人口大省,成百万、上千万的农村劳动力都转到大中城市不现实、不经济,小城镇恰恰可以有效吸纳农村人口就地就近转移,能够为他们进城提供低门槛、低成本的就业、定居和创业环境。
近年来,山东省小城镇建设和发展取得明显成效,但总体上经济实力不强、产业层次偏低、承载能力较弱,特别是大镇强镇数量不多。
针对这些问题,山东省委、省政府先后于1994年、1998年、2007年、2012年专门出台加快小城镇发展的文件,并于2003年、2007年、2012年三次召开高规格的小城镇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小城镇建设的重大问题。
2012年6月,山东确定在全省选择100个镇,在扩权强镇、发展用地、扩大财权、金融服务、资金扶持、人才引进、机构设置等方面给予一定支持政策,着力打造县域经济发展次中心,培育出一批大镇强镇,带动全省小城镇提升建设和发展水平。
为确保示范镇建设用地,2012年山东优先安排示范镇进行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试点,根据城镇总体规划相应进行调整优化,把经济、社会、生态等目标落实到空间布局和用地安排上。目前共有93个示范镇完成了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各示范镇也跟进编制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截至目前100个示范镇共编制各类详细规划169个、专业规划202个,有力地指导了示范镇建设。
产业发展造就了一批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特色强镇。寿光市侯镇形成了盐化工、石油化工、钢铁冶炼等五大产业,获得了“山东盐化工产业第一镇”、“中国产业集群经济示范镇”等荣誉称号;邹城市太平镇大力培植“百亿荣信”、“百亿泰玻”等百亿产业集群;滕州市西岗镇高标准规划建设9.2平方公里的煤化工苯制品工业园;荣成市俚岛镇着力打造修造船、海洋食品加工、滨海休闲旅游等主导产业集群发展格局。
2012年,示范镇地方财政收入同比增41%,比全省平均增幅水平高13个百分点;镇均地方财政收入1.1亿元,是全省平均水平的2.5倍。其中,地方财政收入1亿元以上的镇有35个。
镇域经济的发展了,城镇面貌改善和基础设施建设也相应跟上。2012年100个示范镇共完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720个、总投资65.7亿元,社会事业项目314个、总投资34亿元,公共服务平台项目113个、总投资4.7亿元。
经济发达了,硬件设施完善了,小城镇发展自然水到渠成。
当年,山东100个示范镇建成区面积、建成区人口分别为682平方公里、305万人,分别增长18.9%、17.2%,是全省平均增幅的1.3、1.6倍;全省示范镇建成区常住人口达1297万人,为全省城镇化水平提供了12.6%的贡献率。
示范镇的发展为山东小城镇的发展提供了样板,作出了示范。为扩大示范效应,山东省政府决定,今年在原有100个示范镇的基础上,再新增100个示范镇,同时改进指导和支持方式,促使其形成内生增长动力。
·农村新型社区:推进“家门口的城镇化”
陈旧的农屋变身崭新敞亮的大宅,散落零碎的农村居住格局规划整合成错落有致的现代社区,超市、社区诊所、健身场所一应俱全……随着一大批农村新型社区的建成,使广大农民在不离土不离乡的情况下,过上了城里人的生活,山东也走出了一条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新路子。
2009年以来,结合大规模农房建设与危房改造,山东建成了一大批人口规模较大、功能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居住环境优美的农村新型社区,推进了“家门口的城镇化”。
今年,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的意见》、《农村新型社区纳入城镇化管理标准》,召开全省会议进行部署,进一步加大农村新型社区建设推进力度。
目前,全省共建设农村新型社区5190个,其中万人以上社区134个、3000-10000人的1321个,约有381万户、1254万人入住农村新型社区。
“建不建,怎么建”,由群众自己说了算。在农房建设和改造过程中,山东省各级政府部门充分倾听农民的呼声,尊重农民意愿,从农村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同时,山东省也加大财政支持和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减轻群众负担,并加强质量监管,让群众搬得舒心、住得放心。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并不是住宅楼、道路、绿化区的简单组合,也不能抹杀原有的乡村风俗,这离不开科学的规划。本着方便农民生产生活、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尊重乡村风俗习惯、突出地域文化特色、促进农村产业调整的原则,山东各地坚持科学规划、整体设计,与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生态建设、水利交通等规划相衔接,编制新的县域村镇体系规划,有效指导社区建设。
德州齐河县1014个行政村合并为361个行政社区,在此基础上又规划为60个并居型大社区,每个社区人口控制在5000-10000人,目前已有22个社区全部或部分建成,入住群众3万户、12万人;济宁汶上县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编制统筹城乡发展总体规划纲要、县域村镇体系规划,科学确定了农村社区建设布点,将全县493个行政村规划为97个农村新型社区,优化城乡空间建设布局。
群众搬进楼房不仅希望住得宽敞,更希望过得舒适和生活便捷,并享受和城里人一样的公共服务。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山东各地统筹安排路、水、电、气、暖、排污、环卫、通信等设施建设,与社区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目前,全省的农村新型社区中,49.2%的农户使用上了燃气,45.2%的生活污水实现了集中处理,绝大部分社区对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收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大幅改善。
山东将实现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重要任务,加快构建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专业经济组织为基础、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努力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
济南、枣庄、东营、烟台、莱芜等地依托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积极为社区居民提供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文化教育、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生活照料和技术技能培训、科技信息咨询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各类组织、企业和个人通过投资入股、合作经营等形式,兴办社区便民超市、农资供应、金融保险等服务项目,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近距离服务。同时,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配套建设了文体活动中心、村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阅报栏和广播电视网、电信网、互联网等
上楼只能改变农村居住环境,没有产业支撑和收入的改观,外观再好的农村建设也只是无本之源。山东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与发展一二三产业相结合,同步建设各类产业园区,努力增加农民收入,不仅让农民“搬得进”,还让农民“住得起、稳得住”,使农民居住在社区、就业在园区,实现就地就近城镇化。
济宁汶上县杨店乡推行“社区+项目”的模式,其滨湖社区利用旧村改造节约出的土地,规划建设了占地500亩的工业项目区,安排就业人员3000人,增加社区居民收入4000余万元。龙口市按照“强龙头、建基地、拉链条、带农户、创品牌”的思路,通过鼓励农村土地流转,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强化农业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经营,有效促进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农民向新型职业农民和产业工人转变,带动和转移农村劳动力8.4万人,2012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突破1.5万元。
正是把农村住房和农民就业问题统筹考虑同步施策,山东做到既让农民买得起新房,又解决了农民生产经营、养老保险等长远生计问题,确保了农村经济的长远发展和农村的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