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简介
陈鹏,博士,毕业于南京大学,现任职于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教授级高级规划师。
学术成果:在国家级核心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代表作有:“自由主义与转型社会之规划公正”、“城市经营的制度缺陷及其演进”、“从规模控制到制度建设:论中国城市化战略的范式转换”、“基于城乡统筹的县域新农村建设规划探索”。出版个人专著《中国土地制度下的城市空间演变》(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旅游城镇化的内涵
从某种意义上讲,城镇化的本质,就是经济和人口的地理集中过程。城市经济学家巴顿认为:“城市化的产生与发展都离不开工业化,工业化促进了城市化”,国内学者也大都持这一观点。相对于分散的农业,工业生产的集中性,确实能够促进城市的形成与发展。从世界城市历史的演变来看,也基本符合这一规律。但这其实是和当时世界发展的水平阶段有关,即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过渡。事实上,城市发展的关键在于能否通过地理集中更有效地满足社会需求:在古代社会,需求主要是统治(比如行政、军事、宗教等)和消费;在工业社会,需求主要是工业品;而在后工业社会,除了工业品之外,还有大量的非工业品,即包括旅游在内的服务业产品。因此,对于处于转型期的中国来说,城镇化的动力应该是多样化的,工业化固然是其中的主要动力,旅游、商贸等其他服务型产业依然可以助推城镇化。
最早提出旅游城镇化相关概念的是澳大利亚学者帕特里克·马林斯(Patrick Mullins),他于1991年提出“旅游城市化”(tourism urbanization),认为旅游城市化是20世纪后期在西方发达国家出现的,基于后现代主义消费观和城市观的一种城市形态,是一种建立在享乐的销售与消费基础上的城市化模式。旅游城市化的内涵包括城市的景区化和景区的城市化。所谓城市的景区化,是指由于旅游的发展使得城市内部景区数量不断增多、规模不断扩大、水平不断提高,城市自身环境逐渐改善、美化的发展趋势;所谓景区的城市化,是指由于旅游的发展,带动景区及其周边地区出现的城市化现象,包括乡村城市化和由于旅游资源的不合理开发造成景区出现大量的旅馆、商业区等的城市面貌的建筑物。
旅游城市化概念在我国尚处于构建之中,还未形成较完善的旅游城市化概念体系(陆林,2006)。有的学者在借鉴国外旅游城市化理论的同时,结合中国国情,主要强调“旅游城镇化”,即发展旅游业的地区为了给旅游者提供交通、游览、食宿、娱乐、购物等一系列服务,使生产、提供这些商品和服务的行业与居民大量在此聚集,逐渐形成具有明显职能特色的城镇的过程(丁娟,2007)。相对于旅游城市化宽泛的内涵,旅游城镇化的概念明显趋于狭义和单一指向性。但无论是旅游城市化还是旅游城镇化,都把旅游视为推动区域经济转型、社会变迁和文化重构的动力,其理论本质都是揭示旅游与城镇之间的内在、互动关系。本文将旅游城镇化界定为:以旅游及其关联产业为主导动力的新型城镇化模式。健康的旅游城镇化,应该是旅游催生城镇,城镇成就旅游;旅游促大城镇,城镇壮大旅游;旅游提升城镇功能,城镇功能彰显旅游特色。
旅游城镇化对我国贫困地区的意义
不适合发展工业是地区致贫的主要因素,而经过近百年的工业化进程,中国已大致完成工业发展的市场选择,除非经济区位发生剧变,大多数贫困地区不仅以前和现在不适合发展工业,将来也很难重新被市场所青睐;再加上贫困地区大多又位于生态环境相对敏感或脆弱的地区,在全国主体功能区划中往往属于禁止开发或限制开发区(我国贫困地区与非工业化功能区的空间耦合度为91%,与生态脆弱区的空间耦合度也高达80%)。
因此,对于我国绝大多数贫困地区而言,已经不能再走传统工业化的老路,而必须另辟蹊径。幸运的是,我国的许多贫困地区拥有丰富而独特且颇具开发前景的旅游资源,这在消费时代已然来临的当今社会,无疑增添了新的希望。同时,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国家地质公园等自然旅游资源又主要分布在山区、高原、荒漠等生态脆弱区,因此大力推进旅游城镇化,不仅有助于消除贫困,也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
贫困地区旅游城镇化的可行性
旅游联动效应是旅游城镇化的基本动力
旅游业是第三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且与一二三产业中的许多行业高度相关,旅游业的发展必将刺激一系列关联行业的发展,往往形成“1+X”的大旅游产业;旅游业也是一个劳动力密集型产业,而且涵盖食、住、行、游、娱、购等各方面,对劳动力的素质要求也不高。旅游业的联动效应据世界旅游组织测算,旅游业每直接收入1元,相关行业就可增收4.3元,每增加1名旅游从业人员,需增加5名间接从业人员。因此发展旅游业,不仅可以增加当地居民的就业机会和经济收入,还可以带动当地的其他产业发展,如商贸、交通、餐饮、文化娱乐、观光农业、农副加工等,并在带动当地整体经济水平提高的同时,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
此外,旅游业扩大了区域对外开放,通过增强区域与外界的物质、能量、信息、人员的流通,加速当地居民的观念更新和文化素质提升,更快地接触和接受现代文明,使区域内部各种活动更为活跃,逐渐与周边及更广阔的地区形成一个开放的动态系统,促进社会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旅游业还能拉动区域以及作为旅游者聚散地的城镇的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因为旅游地要对旅游者产生吸引拉力,除了旅游产品的吸引外,还需必要的条件支持系统,包括景点的对外通达性、公用设施的完备性、环境条件的优越性等等。
我国贫困地区的旅游开发潜力巨大
从未来的发展前景来看,我国旅游业的总体发展空间还很巨大。而中国的许多旅游资源集中分布区尤其是大量的后备旅游资源富集区,正是中国贫困县域集中分布的区域。目前,旅游扶贫已成为国家扶贫开发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据国家旅游局的统计数据显示,通过发展旅游直接受益的我国贫困人口有6000万至8000万人,占全部贫困人口的1/4到1/3。
然而,对中国旅游发展至关重要的现有A级旅游景区,却因为评级标准重视游客门槛人数等因素而具有很强的市场化导向,导致A级景区主要集中在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西部地区大量旅游资源丰富、品质优良的旅游景区,却因为开发条件不好、进入性差、远离客源市场等,而无法晋升高级别景区行列,甚至与A级景区无缘。这种旅游资源分布与景区空间分布、先天资源要素分布与景区等级评价的错位,无疑强化了我国旅游开发与社会经济发展的“马太效应”,不利于贫困地区的发展。但另一方面,这也表明我国贫困地区的旅游开发潜力巨大,因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在各种交通、游览、服务设施以及人造景观设施等都能够被“复制”的条件下,无论旅游景区的评价还是旅游市场的自身发展,都必将更加注重对资源原初性的评价和强调,更加突出旅游资源的价值,体现稀缺旅游资源的市场地位。
国家政策扶持有助于推动旅游城镇化
目前,国家乃至全球有关消除贫困、保护环境、可持续发展、生态旅游、社区旅游等方面的促进政策,为贫困地区旅游扶贫开发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机遇。自199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了将旅游业列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的重大决策后,国家对发展旅游业一直十分重视。中央在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几个政策问题的建议中也指出:西部旅游资源极为丰富,在开发旅游资源方面,国家要投入资金加大开发力度。目前,旅游业已经成为我国西部地区
重要的新兴支柱产业,2008年西部12个省区市旅游总收入相当于GDP比重已达8.6%,西部丰富的旅游资源优势正在逐步转化为经济优势。
2008年8月,国家发改委、旅游局、人保部、商务部、财政部和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关于大力发展旅游业促进就业的指导意见》,特别指出国家将重点扶持中西部地区、东北等老工业基地和欠发达地区的旅游业发展。具体而言,国家将在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提高支持力度,加强旅游就业信息网络、培训基地、服务场所以及旅游景点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一批功能完善、特色突出、就业潜力大的旅游项目和旅游综合服务设施。国家还将加大并完善财税政策和金融政策方面的支持,研究完善旅游相关税收和专项资金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旅游企业或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拓宽旅游企业融资渠道,支持以创业带动就业。
贫困地区旅游城镇化的实施路径
旅游城镇化的战略选择
旅游城镇化有其独特的动力机制和实施路径。从理论上讲,旅游产品与工业产品存在一个很大的区别,就是各自的生产基地(或者服务基地)的地理集中度不一样。随着交通条件的不断改善,由于集中生产的集聚效益远大于运输成本,因此工业生产可以远离消费市场,使得工业越来越趋于集中,作为工业生产基地的城市规模也越来越大。但游客更加注重服务的便利,对获取服务的距离比较敏感,因此旅游服务基地必须邻近旅游景点,而旅游景点大多比较分散,因此,不可能形成服务很大区域范围的旅游基地,也就是说,主要依托旅游发展的城市规模不可能很大,这就是旅游型城镇以小城市和小城镇为主的根本原因。
从现实来看,我国西部旅游大省四川、云南等都非常注重旅游小城镇的建设与发展,促进了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改善,正在走出依靠旅游促进当地农民就地转移、就近就业和增收致富的城镇化道路。而位于法国南部的普罗旺斯地区,其发展历程或许可以成为我国许多贫困地区的未来写照。工业革命促使无数乡下人到海岸的新兴城市中心寻找就业机会,导致普罗旺斯的乡村和小镇经历长期衰败,二战以后,由于旅游业的兴起,再加上法国政府“农村发展整治基金”的帮助,该地区重新焕发了活力,涌现出一大批旅游小城镇。而这些旅游城镇的人口规模一般都在5万人以下,其中约3/4的城镇甚至小于1万人。
为加速旅游区的开发,我国部分省份在著名景区新设了一些旅游城市,以提高旅游区综合服务水平,以旅游业为其主导产业带动经济发展。如黑龙江省的五大连池市,福建的武夷山市,江西的井冈山市,安徽的黄山市,山东的曲阜市,海南的三亚市,四川的峨眉山市等。一些学者还进一步指出西部旅游开发宜实行集中化的旅游城市化战略和重点突破战略,形成骨架型旅游城市,依托丝绸之路、黄河古道、长江三峡、世界屋脊、南昆铁路等重点旅游走廊,纵深推进,带动区域旅游发展,构建旅游产业带(刘锋,2002)。
然而,尽管旅游城市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笔者以为,无论是旅游资源及其服务基地属性的理论分析,还是发达国家的成功范例,抑或从旅游发展对我国面广量大的贫困人口的扶助作用角度而言,数量有限的旅游城市都并非我国旅游城镇化的战略主体。我国的旅游城镇化,应该是以众多各具特色的旅游城镇为基础,构建观光、休闲、娱乐等类型多样,专业型与综合型城镇相结合,大中小城镇相协调的多级旅游城镇体系,重点提升城镇的服务水平,走质重于量的精品城镇化道路。旅游地区不一定要建设所谓的区域旅游中心城市,绝大多数旅游型城镇不可能也没有必要追求城镇规模的扩张。
贫困地区由于城镇化动力较弱或者相对单一,加上生态环境一般较为脆弱,因此更应该在有条件的地区积极发挥旅游城镇化的作用。贫困地区的旅游城镇化,既不能“错失良机”、又不能“拔苗助长”,基本立足点是要将旅游、扶贫和城镇化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以可持续地扶贫减困为中心,重点处理好政府与市场、开发与保护的关系,科学合理地界定贫困地区旅游城镇化的适用范围、启动时机、发展规模与实施步骤等。
旅游城镇化的经验借鉴
近年来国际社会一直致力于探索挖掘旅游在消除贫困方面的潜力,其中的典范就是由英国国际发展局于1999年提出并在发展中国家推广实践的“有利于贫困人口发展的旅游(Pro- poor Tourism,以下简称PPT)”。PPT战略将其目标定位在促使贫困人口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致力于贫困人口发展机会的开发,它将旅游发展与消除贫困直接相连,其核心是如何增加旅游资源丰富的贫穷地区的贫困人口发展机会和提高旅游对贫困人口生活的积极影响。PPT项目一般都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内容:提高经济利益、提高非经济利益、政策改革。
从实施结果来看,PPT确实能够给当地居民带来经济、社会、文化、环境等诸多方面的有利影响,从而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水平,但也产生了一些消极影响。比如,由于贫困地区经济基础差,外来资本占据了大部分旅游市场,贫困地区自身获得的经济利益有限;由于旅游发展,当地贫困人口失去了对自然资源特别是土地等的进入性,从而导致原先的生活方式受到威胁,生活来源受到一定限制;发展旅游可以使一些文化、建筑遗产得到保护,但通常保护了文化的物质载体,却破坏了文化本身的灵魂。更值得关注的是,这些影响并非均质分布——积极影响较多的被相对富裕和有一定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的人占据,而消极影响则更多地转移在极度贫困的人(尤其是其中的妇女)身上。这些经验教训,对我国贫困地区实施旅游城镇化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启发意义。
旅游城镇化的主要措施
从我国贫困地区发展旅游城镇化的基本条件来看,普遍存在几个共通性的问题:一是发展动力不足、资金匮乏,二是自然生态脆弱、文化独特,三是交通区位较差、知名度低,四是居民素质偏低、参与力弱。针对上述不足,本文提出以下应对措施:
(1)政府主导、市场参与,多渠道筹集发展资金
贫困地区发展旅游的最大障碍是缺乏必要的旅游开发启动资金。推进旅游城镇化要走出资金短缺的困境,就必须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多渠道筹集资金。首先,应充分利用国家的优惠政策,在国家和区域层面争取到更多的发展基金和政策倾斜。比如建立旅游扶贫基金,优先扶持那些条件具备、适宜旅游开发的贫困地区。其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一方面优化投资环境,制定吸引投资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另一方面积极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将旅游资源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鼓励集体和私人参与经营开发。最后,坚持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以此来吸纳社会闲散资金,提高各方投资旅游的积极性。
强调贫困地区旅游发展的政府主导,并非让政府过多地直接参与旅游开发,而是要理顺政府职能,转变主导方向,更加注重提高政府为贫困地区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务的能力。政府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应尽可能优先考虑发展旅游所急需的基础设施投资,通过搞好软硬件建设来优化投资环境,搭建和优化市场平台,并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2)科学规划、合理开发,注重生态与文化保护
贫困地区多位于生态脆弱区以及文化独特的少数民族地区,旅游产业不能任凭市场自发力量自由发展,而必须充分发挥政府在旅游业发展规划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旅游开发的引导和调控。贫困地区发展旅游一定要进行系统调查,在摸清资源状况的前提下进行科学规划、合理设计,做到有序开发,避免粗放性、随机性、破坏性的发展,强化旅游业的积极效应,真正使贫困地区旅游经济走上良性循环的发展轨道。
自然生态环境与地方文化特色是旅游型城镇生存和发展的经济基础,旅游业的发展必须以旅游资源和环境保护为前提,特别是要注意抢救性保护地方不可再生的自然生态资源和文化遗产资源,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旅游型城镇的发展也必须要有强烈的环境意识,因为优美的自然环境才能给予游客更加舒适的游览体验。同时也要充分尊重当地居民的生活习惯与民族风俗,在保护自然景观资源的同时,保护地方文化特色;尤其应该注意在保护文化物质载体的同时,保护文化本身的灵魂。
(3)改善交通、凸显特色,强化旅游市场竞争力
区位交通条件差,是贫困地区旅游资源得不到充分开发的重要因素。因此,要使贫困地区的旅游资源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和经济优势,必须大力改善区域交通,优化景区可达性。我国的区域交通设施集中分布在人口相对密集的地区,贫困地区尤其是西部贫困地区的交通可达性很差,但随着旅游产业的发展,旅游资源吸引所及的空间范围将大幅扩张,因此,即便仍从设施利用率和投入/产出效率的经济节约原则出发,未来的区域交通设施也可适当向旅游资源富集的地区倾斜。
此外,特色是旅游产品的核心,也是旅游地的生命力和吸引游客的魅力所在。贫困地区必须以自身资源为依托,充分挖掘、发挥当地旅游资源优势,一方面通过旅游形象建设和宣传促销来提高本地的美誉度和知名度,打造旅游品牌。另一方面重视独特风味特产的开发,尽量保持原汁原味,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人新我特;地方特色产业的培育是为贫困地区发展注入持续动力的主要方式,也是贫困地区实现旅游扶贫的主要出路。
(4)建立适度倾斜的利益分配机制,鼓励贫困居民参与旅游开发
贫困地区实施旅游城镇化战略的核心目标是“使当地居民最大程度地通过旅游业获得脱贫致富的机会和能力”。因而,旅游城镇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当地贫困居民的利益,建立适度倾斜的利益分配机制,避免在旅游开发过程中“帮富不扶贫”,反而导致贫富差距的扩大。这其中的关键就是要提高贫困人口参与旅游发展的能力。
在具体操作上,主要是通过提供贷款、培训、帮助市场营销等直接的干预手段和促进政策,尽量让当地贫困居民参与旅游发展中的各项活动,包括参与旅游开发与规划、旅游决策制定、旅游企业经营与管理、旅游就业以及同旅游相关的非正式部门中的经营活动。其中的重点包括:在强化培训的基础上,保证当地贫困居民优先被雇佣的权利,以增加其就业机会;当地居民可以旅游资源、土地资本、技术、劳力等入股,在降低资金门槛的基础上增加他们在旅游发展中的股份份额。这就使得旅游开发与居民利益融为一体,增强当地居民的自我发展能力,能让当地贫困人口真正从旅游中受益,更好地融入景区和旅游城镇的发展之中。
结语
旅游发展为城镇发展提供了产业基础和动力支撑,城镇发展又拓展了旅游市场的服务能力和空间范围,两者相互促进、相互依托(汪光焘,2006)。基于旅游产业自身巨大的联动效应,加上国家的政策扶持,旅游城镇化能够契合从传统以生产为中心的现代社会向以消费为中心的后现代社会转变的时代背景,与休闲、享乐等消费需求逐渐成为主导发展动力相适应,因此必然成为我国多元城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我国广大贫困地区与生态脆弱区、旅游资源富集区在空间上高度耦合的特点,使得旅游发展、城镇化、生态保护与扶贫能够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使得旅游城镇化对促进我国贫困地区发展以及可持续发展均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旅游城镇的规划建设,必须做到尊重自然、尊重地域历史文化、尊重村镇发展规律、尊重普通旅游者的意愿、尊重农民的长远利益(仇保兴,2006)。当然,旅游城镇化并不具有普遍性,它只能成为旅游资源优势地区的发展战略选择,对于既不具有工业化潜力也不具有旅游城镇化条件的贫困地区,主要的脱贫途径或许只能是移民和异地城镇化。
参考文献
1、Mullins P. Tourism urbanization[J]. 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Urban and Regional Research,1991 (3):326-342.
2、Gladstone D L. Tourism urbaniz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J]. Urban Affairs Review,1998 (1):3-27.
3、Caroline Ashley, Dilys Roe, Harold Goodwin. Pro-Poor Tourism Strategies: Making Tourism Work for the Poor [Z]. ODI, IIED, and CRT, 2001.
4、汪光焘. 加强引导 创新机制 促进旅游与小城镇协调发展[J]. 小城镇建设,2006(7):9-12,20.
5、仇保兴. 发展旅游村镇的基本原则和步骤[J]. 小城镇建设,2006(9):10-13.
6、陆林,葛敬炳. 旅游城市化研究进展及启示[J]. 地理研究,2006(4):741-750.等等
(感谢中规院陈烨对本文所作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