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中国经济网网友郭施亮认为,在当前的社会经济环境下,走新型城镇化的道路是值得认可的。但是,在城镇化发展的过程中,应谨防部分地方借助城镇化来满足自身政绩的需求,进而扭曲新型城镇化中“发展人的城镇化”的核心。
2013年06月19日,河南安阳一名乡村女健身爱好者从新型城镇化建设标语前经过。(图片来源:余生亮 / 东方IC)
在近日召开的会议中,决策层分析研究了2014年的经济工作。其中,会议明确提出,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出台实施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等重要性内容。
经过了35年的发展,我国的城镇化水平得到了迅猛增长。按照不完全数据统计,1978年我国的城镇化率仅为17.9%,而如今却达到了52.5%的水平。至于更具权威性的户籍城镇化率,该数值的水平也上升至35.27%。不过,针对上述的数据,不难发现如下问题。
第一,我国整体的城镇化率依然与发达国家甚至是世界的平均水平有着一定差距。以城镇化率为例,欧美部分发达国家的城镇化率平均值高于70%。该数值也远高于我国的城镇化率水平;若以户籍城镇化率为例,当前世界户籍城镇化率的均值为52.5%,该数值也高于国内35.27%的户籍城镇化率。
第二,当前国内农村人口落户城镇的数量依然较低。按照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公报显示,当期全国总人口为13.705亿人。其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6.65亿人,而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6.74亿人。该数据与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了2.07亿人,乡村人口减少了1.33亿人。然而,根据近几年的数据监测显示,2010至2012年间,全国农业人口落户城镇的数量为2505万人,年均落户数仅为835万人。
第三,在城镇化率迅速提升的同时,相关的保障体系却没有得到充分地发展。在城镇化率持续飙升的同时,作为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医疗保障、户口、就业等问题始终得不到有效地解决。有数据统计,当前近2.6亿农民工没有户籍,而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以及工伤保险的占比分别为14.3%、16.9%以及24%。针对上述问题,实际上国家也在努力推进。然而,由于多重阻力的干预,相关的配套措施也必将牵涉部分利益者的切身利益,落实相关保障性措施存在很大难度。
近几年,部分地方强征农民土地、强拆农民建筑物等已成为见怪不怪的现象。值得关注的是,破除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体系,释放农村经济发展潜力将成为未来我国经济的主要发展目标。在未来农村潜在的经济发展动力得以释放之际,一系列可能发生的漏洞依然值得深思。
当前,很多地方严重依赖着土地财政,而地方的土地收入又深刻影响着房地产市场。根据数据统计,2013年上半年,全国306个城市共交易土地达到15493宗,土地出让金高达1.13万亿,同比增长60%。而以重点城市北京的数据为例,今年以来北京的土地出让金已经突破1653.64亿元,创出历史新高,全年或将突破1800亿元的水平。在这样的背景下,部分地方出于偿还地方债务以及政绩追求的考虑,或许会打着大力发展城镇化的口号来完成上述的任务,最终导致城镇化的扭曲性发展。
在当前的社会经济环境下,走新型城镇化的道路是值得认可的。但是,在城镇化发展的过程中,应谨防部分地方借助城镇化来满足自身政绩的需求,进而扭曲新型城镇化中“发展人的城镇化”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