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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正式启动生活垃圾计量收费试点工作
时间:2013-11-30 10:34:43  来源:人民网   作者:刘卫东 

    人民网广州11月29日电(记者 刘卫东)记者获悉,广州目前已正式启动生活垃圾计量收费试点工作,共有6个小区(集团单位)参与试点,分别采取按袋计量和按桶计量的方式展开。广州市城管委副主任鲍伦军介绍,拟通过半年的试点,探索广州生活垃圾分类计量收费的可行性。

    哪些小区是试点地区?

    鲍伦军表示,为了使计量收费试点更具代表性,按照“便于操作及可推广性,有代表性”的原则,广州在原来提出的19个试点项目中,遴选了3个试点,并重新选取了3个新点,目前共有6个试点。

    这6个试点中,按袋计量的有越秀区广东省民政厅宿舍、海珠区黄埔村、黄埔区文冲街公安小区、天河区云龙苑、萝岗区联和街黄陂新村东区(对居民按袋计量),按桶收费的有荔湾区立白集团动感小西关、天河区云龙苑(对物业按重量计量),其中天河区云龙苑既是对居民按袋计量的试点,也是对物业按重量计量的试点。

    两种收费方式有什么不同?

    据介绍,采用按桶计量方式是指在垃圾收集时进行随现场统计桶的数量或现场称量,适用于垃圾产生源相对集中、产生量相对较大的行政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类以及企业等单位,不适于居民类和小型个体工商户类等垃圾产生量较小的个人和单位。因此,选择物业服务企业作为试点。收费标准:可回收物有偿回收;厨余垃圾不收费(其他垃圾混入量不得超过5%);有害垃圾定时或预约收集,不收费;其他垃圾0.3立方或每100公斤13.5元,如按标准桶折算120升每桶6元、240升每桶12元。

    而按袋收费,居民家庭通过购买政府指定的特制的不同容积的专用垃圾袋来实现垃圾按量收费。收费标准:根据现行收费每月每户15元的标准,可回收物有偿回收;厨余垃圾分大(7升)、中(5升)、小(3升)三种规格进行计量收费,大袋每个0.2元、中袋每个0.15元、小袋每个0.1元,厨余垃圾以外的垃圾混入量不得超过5%。有害垃圾单独排放、收集,不收费;其他垃圾分大(12升)、中(7升)、小(5升)三种按照以下垃圾袋规格及价格进行计量收费,大袋每个0.5元、中袋每个0.3元、小袋每个0.2元。

    未来将如何推进试点工作?

    据悉,广州市城管委将不断调整完善方案,未来将有宣传组织、定时定点投放、计量收费、监督管理、计量收费常态化5个阶段开展试点工作。

    宣传组织阶段(即日起至12月20日):维持现行收费方式不变,并每月每户赠送30个厨余垃圾袋。要求使用厨余垃圾袋投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投放到其他垃圾桶中;可回收物投放到可回收物桶中;有害垃圾投入到有害垃圾桶中。

    定时定点投放阶段(2013年12月21日至2014年1月20日):街道环卫部门与社区工作人员负责确定各地段收集垃圾的垃圾投放时间和地点,投放地点选择原则上居民步行时间不超过5分钟;维持现行收费方式不变,按收费标准给居民发放厨余垃圾袋和其他垃圾袋,具体型号由居民自行选择。

    计量收费阶段(2014年1月21日至2月20日):在原有运作基础上,由居民按实际垃圾产生量在试点社区指定地点选购厨余垃圾袋和其他垃圾袋。维持现有收费方式不变,居民购买专用垃圾袋后,返还所缴垃圾处理费和卫生清洁费,具体返还形式由街道办、环卫部门或物业服务企业确定。

    监督管理阶段(2013年12月21日至5月20日):试点社区所在街道安排专人负责试点相关数据的统计工作,每月对垃圾分类准确、减量效果明显的家庭分3个级别给予赠送5个、10个、15个中号其他垃圾袋作为奖励。此外,还有对做的不好的家庭,将有一定的处罚。

    计量收费常态化阶段(2014年2月21日至5月20日):继续加强监督管理,由居民按实际垃圾产生量购买厨余垃圾袋和其他垃圾袋。维持现有收费方式不变,居民购买专用垃圾袋后,返还所缴垃圾处理费和卫生清洁费,具体返还形式由街道办、环卫部门或物业服务企业确定。其他要求同计量收费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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