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孙春祥)记者昨日从财政部获悉,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改委等四部委近日组织专家对各地申报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方案进行了审核评估,其中28个城市或区域被确认成为第一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四个一线城市全都入列。
今年9月,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明确2013年至2015年将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通知》规定,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的新能源汽车车型应是符合条件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消费者购买相关新能源车能够得到数额不等的财政补贴。
在上述《通知》中明确了可以进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示范城市的条件:2013-2015年,特大型城市或重点区域新能源汽车累计推广量不低于10000辆,其他城市或区域累计推广量不低于5000辆;推广应用的车辆中,外地品牌数量不得低于30%;不得设置或变相设置障碍,限制采购外地品牌车辆;政府机关、公共机构等领域车辆采购要向新能源汽车倾斜,新增或更新的公交、公务、物流、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等。
从昨日四部委公布的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名单看,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重庆等特大城市均位列其中,此外还包括河北省城市群(石家庄、唐山、邯郸、保定等),广东省城市群(包括佛山、东莞、中山等),浙江省城市群(杭州、金华、绍兴、湖州),江西省城市群(南昌、九江、抚州等)、福建省城市群(福州、厦门、漳州等)。比较令人意外的是,在整个东部省区中,江苏省城市群没有被纳入到首批新能源车推广名单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