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近日通报了2013年第一次挂牌督办3起案件的处理情况,其中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矿务局有限公司水埠煤矿违法采矿案中,有7名责任人受到查处。
2013年4月11日,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了山西隆美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云南省沾益县佳益经贸有限公司违法占地案、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矿务局有限公司水埠煤矿违法采矿案等3起国土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案件。目前,相关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已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对事对人处理到位。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右江矿务局有限公司水埠煤矿违法采矿案中,国土资源部挂牌督办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水埠煤矿违法采矿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违法采矿,没收违法采出的矿产品8267吨,并处罚款10万元,目前已经落实到位。
2007年6月,违法采矿直接责任人,原右江矿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曾如云因经济犯罪问题,已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百色市纪检监察部门已责成右江矿务局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叶仿拥向百色市人民政府做出书面检查;分别给予右江矿务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蓝毓胜,右江矿务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韦星行政警告处分;水埠煤矿总工程师、副矿长黄宗高,水埠煤矿原矿长陆建学(现任广西塘内有限公司董事长)行政记过处分;水埠煤矿矿长李天灿行政记大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