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从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广东省政协委员吴远溪的提案答复中获悉,广东正在草拟《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及处理条例》,在全省系统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吴远溪在政协提案中称,随着广东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生活垃圾急剧增加,占用大量土地,影响城市景观,对土地资源造成破坏;垃圾液体下渗对水体造成污染;焚烧处理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影响大气环境;填埋过程产生可燃性存在火灾隐患;垃圾场产生大量有害生物,威胁人们的健康。
广东省住建厅答复称,广东正逐步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相配套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
“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开放市场,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投资。”广东省住建厅表示,已初步确立政府主导、多元化投资、企业运作、环保监督的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化发展机制,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引导有条件的大型企业参与投资。广东省住建厅称,目前广东全省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TOT(移交—经营—移交)模式的生活垃圾处理场(厂)共有23家,全省各地正逐步将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推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