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10月11日在其网站公布通知,就城市轨道交通噪声与振动控制向各单位征求意见。意见提出合理规划城市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利用性质,优先以商业、工业用地为主,减少居住、文教用地。
意见明确,城市轨道交通噪声与振动污染防治应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合理规划、预防为主的原则。2、坚持源头控制与综合治理相结合的原则。3、坚持安全可靠,技术适用,经济合理的原则。
意见提出,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应与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相协调,鼓励将城市轨道交通噪声与振动污染作为线网规划决策的依据。线路应与声与振动功能区划相适应,鼓励沿既有交通干线或规划交通干线布置。走向应与既有建筑物留有充足的防护距离或控制条件;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用地控制范围内不宜新建建筑物,无法避免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以消除城市轨道交通引起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