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落实“单独二胎”新政的准备工作已就绪,只待《北京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纳入明年的人大修法框架。
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王培安前日表示,中央决定实施“单独二胎”新政全国不设统一时间表,由各省负责,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依法组织实施,但各地实施时间不宜间隔过久。
“单独二胎”依法实施的前提,就是修订各省份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或增加补充规定,将“单独生育二胎”条款纳入一对夫妻合法生育第二个孩子的条件。
修法需由市人代会或其常委会通过
昨日,北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发布之后,北京市将积极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但真正实施“单独二胎”政策不能一蹴而就,还有待现行《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
作为地方立法,《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订,需由市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委会决议通过。上述负责人表示,市人口计生委近年来一直按照中央和国家人口计生部门部署,就放开“单独家庭生二胎”的人口资源环境、政策影响等,开展前期调研论证,摸清北京市人口总量和结构、生育现状及人口变动趋势,可以说一切准备工作已就绪,就待《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纳入明年人大修法框架,预计(新政)很快就会实施。
北京生育率和生育意愿均不高
据了解,现行《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是2003年的修订版,距今已间隔10年。其中,规定了可以生育“二孩”的九类人群,包括双方独生子女夫妻,再婚夫妻等。近年来,《条例》修订一直在绸缪中。
一位北京人口计生系统工作人员透露,近两年,市人口计生委已完成城乡居民生育行为和生育意愿调研,并向市领导汇报。调研结果显示,北京市实际生育率和育龄夫妇生育意愿都不高,现阶段放开“单独二胎”,生育率不会出现过快增长势头。
数据显示,北京、上海的总和生育率,处于全国最低水平。“现实环境的制约,育儿成本的提高,让很多年轻人不会盲目跟风生育。”北京市人口研究所副所长尹志刚说,由于生活、教育成本的提高,“少生优生”的思维定式已在新生代育龄夫妻中悄然形成。
■ 专家释疑
问题 1
各地落实“单独二胎”还需多久
最快三个月左右,会有地方落实“单独二胎”
北京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陆杰华:
依据我国现行计划生育法,各省份落实“单独二胎”政策,必须要经过省级人大或其常委会,对当地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相应修订,或增加补充细则。省级人大常委会一般两至三个月召开一次,照这样看来,地方落实“单独二胎”政策,最快还要三个月到半年左右。
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
中央“决定”出台的时机很好,明年春节前,各省都会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届时,相信多省份会修订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增加“单独二胎”条款,贯彻中央新政。
问题 2
先育二胎坐等新政是否“罚款”
赶在政策落地前抢生二胎,仍将被征缴社会抚养费
陆杰华:在各地落实“单独二胎”新政之前,各地计划生育工作还将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执行。
今后新政落实,地方计生部门可能也会设一个新政适用人群的时间点,如果“单独”夫妻现在抢时间生二胎,待新政落地,可能因间隔时间过长,依然算做违法生育,将被征缴社会抚养费。所以,符合新政条件,有二孩生育意愿的“单独”夫妻,应慎重考虑评估,别冒险赶在新政落地前抢生“二孩”。但是,各地政府也要有落实新政的紧迫性,同时不应再在“单独二胎”新政落地过程中,设立五花八门的附加条件或门槛,人为干预群众的正当生育意愿和生育行为。
问题 3
哪些地方会先放开“单独二胎”?
广东省有望率先放开“单独二胎”
原新:各地已经做好准备,谁先放开,要看各省党委、政府、人大的反应速度。3年前,广东省委、省政府、省人大已经达成了非常一致的态度,“只要中央有政策,会立即放开‘单独二胎’”。在国家各项改革中,广东省一直是先行先试者,此次,广东省也有望在全国率先落实中央决定,先行修法,放开“单独二胎”。
陆杰华:包括北京、上海、广东、浙江、江苏以及东北三省的生育率和生育意愿都不高,先行放开“单独二胎”的可能性较大;中西部地区,无论从目前的人口数量,还是生育趋势的时间点上,落实新政的时间点会靠后。总体估计,2014年,会有不到一半的省份,落实“单独二胎”新政;“十二五”期间,绝大部分省份都会落实新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