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保部就做好今冬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发出通知,提出可实施企业停产、限产、机动车限行、扬尘管控、禁止露天烧烤等强制性措施。并要求当发布最高级别预警时,采取大型户外活动停办、中小学和幼儿园停课、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等措施。(11月6日《新京报》)
在这些措施里面,诸如机动车限行、停课、停办户外活动等都容易理解和接受,唯独企事业单位实行弹性工作制,引起各方争议和质疑。这也并不奇怪,前者针对面较广泛,适用人群目标集中,而后者仅仅针对企事业单位员工,则就令人感觉不舒服,认为是在照顾少数人,只给企事业单位放假,却不能惠及所有劳动者,有不公平之嫌。
不过,要是从实际情况来看,即便环保部规定用人单位都采取弹性工作制,恐怕除了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可以执行外,其它用人单位则就难以控制了。毕竟有太多的例子可供借鉴,最典型的莫过于带薪休假制,虽然年年都在讨论要推进,却依然裹足不前,只有少部分人享受到此待遇。显然,弹性工作制的结局也一样,无论是否扩大到全体劳动者,亦注定无法确保都能严格执行。
当然,从保护市民身体健康角度来看,在重污染天气时采取弹性工作制,让企事业单位员工休息是一件好事,可以降低员工因上下班、户外工作遭到污染侵害的风险。显然,至少在重污染天气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都有免受空气污染戕害的权利。因此,除了呼吁环保部重新考虑弹性工作制适用范围,还要督促劳动部门和司法部门行动起来,对于落实不到位的用人单位,依法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