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重奖见义勇为者,在奖金、教育、医保和住房等方面最大限度优待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一旦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马上表彰,确保英雄流血不流泪。《北京市关于加强见义勇为权益保护工作意见》昨天正式实施,被评为烈士的见义勇为人员最高可获得170万元抚恤金。
确保奖励金动态增长
北京市民政局昨天表示,今后针对见义勇为者实施统一的奖励标准——按见义勇为行为发生时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给予每人不低于该数额的一次性奖励。建立死亡人员“褒扬金”制度——评为烈士,褒扬金标准为牺牲时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未评定为烈士,褒扬金标准为死亡时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倍。此举旨在确保奖励金实现动态增长机制。
市民政局新闻发言人李红兵举例说,2012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469元,以因公牺牲参照系为正科、正处平均水平,视同工伤参照系为高级工平均水平做测算。被追认为烈士的见义勇为死亡人员褒扬抚恤金约在160万—170万元;未评为烈士的,褒扬金在86万元至90万元。
此前本市对见义勇为的奖励水平没有统一标准,由各区县政府自行制定。获得“区县见义勇为积极分子”荣誉称号的给予5000元的奖励金,获得“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荣誉称号的给予10000元的奖励金,“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中的死亡人员给予20万元奖励金。这一标准6年来没有变化。
子女入托入学予以照顾
今年起,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可优先享受保障性住房,享受就医绿色通道,子女在入托、入学时予以照顾,报考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时加10分录取。此外,见义勇为人员凭有效证件可免费乘坐本市公交车、地铁,逛公园。
今年起,见义勇为人员不再“搓堆儿”表彰,“一旦认定为见义勇为行为,立刻表彰,马上送钱,确保见义勇为者的权益。”李红兵表示,市民政局已在网站开通了见义勇为社会举荐信息平台,面向广大市民征集身边、社会上发生的不顾个人安危,与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抢险救灾的英雄壮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