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13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做好严控燃煤污染、加强机动车污染监管等工作,保障今冬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序开展。
《通知》指出,要充分认识做好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一方面,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的实施细则,分解目标任务,明确中长期任务和措施,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另一方面,充分认识当前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力举措,积极防止和应对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改善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通知》要求,冬季期间要扎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各地应着力做到严格控制燃煤污染,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加强机动车污染监管。北方采暖地区要坚持一周一调度,一周一通报。
《通知》提出,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空气质量监测,构建城市站、背景站、区域站统一布局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确保在2013年底前国家环保重点城市和环保模范城市全部建成PM2.5监测点,尽快按照新标准要求开展监测并发布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提前启动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实施工作。各级环保部门要强化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加快推进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通知》强调,要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各地要参考《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尽快制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总结评估、应急保障等内容。当预测可能出现重污染天气时,要提前预警,及时采取响应措施。建议性措施主要包括提醒公众做好健康防护,倡导公众自觉采取污染减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