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海南农垦发展改革的意见》,这份意见要求以垦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总体目标,坚持“三融入”的改革方向和“政企分开、社企分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总体要求,兼顾农垦、市县、职工三者利益,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建立既符合海南发展实际又体现农垦特点的更具活力的新型管理体制和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解放生产力,转变发展方式,增强经济实力,把农垦真正打造成为海南重要的经济增长和名副其实的“顶梁柱”,让垦区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
《意见》指出,全面推进海南农垦改革发展要牢牢把握住“坚持经济融入市场的原则”、“坚持体制融入地方的原则”、“坚持管理融入社会的原则”、“坚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原则”、“坚持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先易后难,逐步到位的原则”五个原则,加快和深化农垦改革,完善农垦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意见》对农垦改革给予了进一步的政策支持,一是确保农垦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政策落实到位,二是实行鼓励农垦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三是支持农垦金融产业健康发展。
此外,《意见》还制定了海南农垦改革发展的三年工作目标:其中2013年工作任务为:完成加来农场、新星农场移交收尾工作和白沙、畅好两个农场移交市县管理工作;完成教育和公共卫生防疫等社会职能分离工作;完成海南农垦发展规划、国有土地、林业、国有资产等管理相关配套政策规定的制定工作,并报省政府审批。2014年工作任务为:启动农场社区管理试点改革工作;开发建设农垦养生医疗产业区;组建农垦医疗集团;完成若干个农场移交市县管理工作。2015年工作任务为:完成农场社区管理改革任务;完成有关农场移交市县管理的改革任务;整合农垦养生医疗产业园区和医疗集团,组建农垦医疗养生集团;整合农垦资源,打造更多更强的产业集团,完成“十二五”确定的千亿元目标和民生规划确定的任务。
《意见》要求,省农垦总局要紧紧抓住深化改革的有利时机,不断凝聚正能量,以一天也不耽误的实干精神,全面开创农垦事业发展新局面,为加快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和全力推进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省直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本部门涉及农垦发展改革工作的落实。各市县要从大局出发,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为农垦发展改革创造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