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财政厅27日消息,在中央财政安排该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615亿元的基础上,该省将整合农村危房改造、农村困难群众住房救助、自然灾害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深山区库区移民搬迁等配套资金5.1148亿元,专项用于改造13.5万户农村危房。
重点倾斜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扶贫县
据了解,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赣南等原中央苏区(革命老区)国家重点优抚对象、革命烈士家庭和其他贫困农户。
其中,重点向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地区的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倾斜。
江西省财政厅要求,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认真确定补助对象。优先安排因自然灾害倒塌住房的农户。同时,对自筹资金能力特别弱的特殊贫困农户,乡镇政府和村委会要帮助其改造建设最基本的安全住房,实行交钥匙工程。
120万人贫困农户告别危房
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自2009年6月启动至2012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投资累计达32.625亿元,共完成30.4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让近120万人贫困农户告别低矮简陋的砖木房、瓦房、土坏房,住上了梦寐以求的新房。
据介绍,农村危房改造后住房须建筑面积适当、主要部件合格、房屋结构安全和基本功能齐全。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
补助对象基本情况须公开公示
据介绍,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来确定。各审查环节的结果和补助对象的基本情况必须在村务公开栏公示,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江西省财政厅要求,各地要根据计划任务,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狠抓工程进度,确保任务完成。江西省相关部门将对各地任务完成与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各地工程进度月报情况和农户档案信息系统中的有关数据,对各地完成任务的情况进行全省排名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