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监会关于3家外资保险公司
未按时报送2013年上半年再保险关联交易统计信息的通报
保监产险〔2013〕678号
各外资保险公司:
按照《关于加强外资保险公司与关联企业从事再保险交易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06〕116号)和《关于启用中国保监会外资保险公司再保险关联交易登记系统的通知》(保监厅函〔2010〕579号)的要求,外资保险公司应在每季度结束后30天内向中国保监会报送当年累计至该季度的《外资保险公司与关联企业再保险交易季度统计表》。但截至2013年8月26日,外资保险公司再保险关联交易登记系统(以下简称登记系统)仍未收到东京海上日动火灾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安联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和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2013年1季度外资保险公司与关联企业再保险交易季度统计表》,以及安联财产保险(中国)有限公司和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2013年2季度外资保险公司与关联企业再保险交易季度统计表》。
根据有关监管规定,现对上述3家公司进行公开通报批评,并责令3家公司于2013年9月23日前,将2013年上半年未上传的信息上报至登记系统。对逾期未报送的,我会将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
中国保监会
2013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