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把秸秆禁烧作为一项利民惠农的民生工程来抓,要求各县(市、区)政府与乡镇、乡镇与村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实行疏堵结合,严防焚烧秸秆现象。
济宁市要求,市、县两级农作物秸秆禁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和检查考核的责任,各级领导要对包保辖区的禁烧工作全面负责,深入一线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公安、林业、农业、环保、农机、畜牧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市禁烧督导组加大巡查力度,及时掌握情况,发现存在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县乡巡查组要全天候、全覆盖检查,24小时不间断巡逻,发现问题,果断处置。
济宁市要求,各县(市、区)政府与乡镇、乡镇与村逐级签订目标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严密防范。坚持还田补贴的政策,保证补贴到位、直补到农户,引导农民主动禁烧。禁烧期间,对运送秸秆车辆、秸秆禁烧督导和宣传车辆,免收过路、过桥等交通费用。
全市将采取各县(市、区)秸秆禁烧工作通报制度,对工作不力、出现问题的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对焚烧秸秆现象,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迁就,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严抓第一把火,对今年秋季发现的第一起焚烧火点涉及的相关责任人,从严从重处理,坚决遏制住秸秆焚烧的苗头,确保完成秋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