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阜新市细河区四合镇巩家洼子村今年举行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
高票当选,却被取候选人资格
“因为几张小纸片,我丢掉了村委会主任候选人资格。”说这话的是巩家洼子村村民、第十届村委会主任候选人张青。
2010年3月27日,巩家洼子村第十届村委会换届选举第一次海选,本村村民张青得771票,村支部书记、原村委会主任巩俊淼得510票,在预选中取得村委会主任候选人资格;村民李某得421票,赵某得411票,取得村委会副主任候选人资格,村换届选举委员会张榜公布。
但在4月6日召开的村民代表和党员大会上,指导该村换届选举工作的四合镇史副镇长突然宣布取消张青主任、赵某副主任的候选人资格。理由是赵某和村民通电话了,手机通话记录已被作为了证据;张青被取消候选人资格的理由是,由于张青曾用名叫张伟,张青向村民宣传了自己的现用名叫张青,告诉村民如果有意选他,让村民就写张青。
究竟为何取消张青村委会主任候选人资格?指导巩家洼子村选举工作的史副镇长这样介绍说:为了做好这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细河区纪检委专门下发了《关于坚决查处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的通知》,规范选举工作。文件中特别提到了10种贿选行为,其中就规定“私自散发各种宣传材料”“视为贿选”。虽然几次选举都是张青得票最高,但他未经允许私自串户向村民发了几十张纸片,告诉村民现在他叫张青,不叫张伟。难道说他给村民一张纸片子,村民就选他了?这些纸片子我们已经从村民手上收上来了,有几十张。张青如果要向村民告知他的现用名,应该通过村换届选举委员会公布。
张青对此解释说,“张伟是一出生就起的名字,后来家里亲戚说和老辈一个爷爷重名,户口本上就改了,户口本底册上曾用名一栏有记载。但村里人一直叫我张伟。选举前我要求选举委员会公布一下我的现用名,他们不给公布,我只好自己做。如果怀疑我有什么贿选行为,就让他们调查好了。凭什么就因为几张小纸片子,拿掉了我的村委会主任候选人资格?”
在4月6日的村民代表和党员大会上,当即有代表予以反对,并指出张青和赵某的候选人资格被取消,没有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审议,没有经过村选举委员会审议,镇政府领导擅自宣布取消张青和赵某的候选人资格,是在曲解《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条款,这种行为有悖民意。但村民代表的意见并未被采纳。会后立即在村里张榜公布了此事,改变了主任和副主任的候选人,用巩某(巩俊淼的侄子)替换了主任候选人张青,用潘某替换了副主任候选人赵某。巩家洼子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公告(第5号)说:“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辽宁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辽宁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因第一次投票选举产生的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人数,为选出不足名额而进行另行选举。另行选举仍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在第一次选举中为当选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产生,因张青、赵××已被取消候选人资格,现将另行选举的候选人名单公布如下:主任:巩俊淼 巩×× 副主任:李×× 潘×× 委员××× ××× ×××。”
与会的村民代表和党员非常气愤,联名签字反对取消张青和赵某候选人资格的做法。张青和赵某在得知自己被取消主任和副主任候选人资格后,去村选举委员会和四合镇史副镇长处索要相关文件,遭到回绝。在第二轮选举前,史副镇长找张青谈话说:即使你选票超过了选民半数,你也不能当村主任。
2010年4月11日,巩家洼子村举行第二轮选举。由于村民拥护张青为村主任,在选票上没有张青名字的情况下,村民仍在选票上填写张青的名字。这次张青得636票,巩俊淼得610票,而替换张青的巩某未到100票。由于正副主任的选票都没有达到选民的半数,在这次选举中仅选出了一名村委会委员,其余候选人均落选。巩家洼子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公告(第6号)宣布:“在2010年4月11日巩家洼子村第十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投票中,由于选举产生的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人数,为选出不足名额。经村选举委员会研究,镇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兹定于2010年4月15日,再次投票选举。”
2010年4月15日,巩家洼子村又举行了第三次选举。张青再次被除名。张青找到村选举委员会主任。主任说这是上级让这样做的,与选举委员会无关;史副镇长也说决定是区纪检委做的,他只是代为宣布。
在选票上没有张青名字的情况下,这次村民又填写了张青。但是村民的文化程度有限,选张青的票有的只写了名字而没有划圈而被定为废票,还有一部分由于字迹不规范也被定为废票。在有效票中,张青得772票,巩俊淼得669票,李某得660票。虽然张青有效票数最高,但比法定参选人数1600人的半数还是少了28票,其他候选人票数也都没有超过参选选民的半数,第三次选举再次失败。由于村委会组成人员仍不够法定人数,无法组成新一届巩家洼子村委会。
指导变包办,村民自治如何体现
巩家洼子村的村民说,在这次选举中,几乎所有的决定都是由史副镇长宣布并实施,选举委员会及其成员都成了摆设。上级领导指导选举变成了包办选举,这种行为是某些人的个人行为,不代表我们广大村民的意愿。我们担心,这次村委会组成人员选举总共才产生了一名委员,不符合最少三人组成的法律规定,四合镇镇政府领导会不会以此为借口指派自己的人主持村委会工作。由于巩俊淼是村党组织书记,就是选举失败,巩俊淼仍能主持村里的工作,这样很容易导致一个人大权独握。
巩家洼子村的村民普遍认为,规范选举工作是基层党委和政府的责任。但基层党委和政府对村民自治不能过分干预,想方设法扶持自己人。政府应当以尊重村民自治为基本出发点,规范竞选而不是限制竞选,保护民主而不是管束民主。当下最好的保护莫过于尽快建构完善的民主程序,使村民自治的民主规则得以执行。
村民们希望依法恢复张青等人的候选人资格,尊重民意,重新举行公平、公正的选举,尽快组成新一届巩家洼子村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