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下发通知提出,确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等103个城市(区、县、镇)为2013年度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并就做好试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通知指出,各地要针对本地区新型城镇化推进中的实际问题,制订出智慧城市创建目标,做好顶层设计;制订创建任务和重点项目的时间节点;创新体制机制,明确责任和考核制度,落实相关保障措施。同时,要高度重视信息整合和共享协同,抓好城市公共信息平台和公共基础数据库建设,提升各应用系统效能;注重城市发展中的应用体系建设,突出具有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标志性成果。
通知强调,各地要指导试点城市编制重点项目投融资规划,将“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多渠道、多元投资落到实处,逐一落实项目投资规模、资金来源和建设时序,确保创建任务顺利完成。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总结2012年度智慧城市试点管理经验,统筹做好本地区试点的组织协调、全过程管理指导检查和监督工作。组织列入2013年度试点的城市(区、县、镇)修改完善试点实施方案,编制创建任务书,并开展评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