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北京市将制定低收入群众收入倍增计划,适当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和项目,并探索“支出型”贫困救助模式,即不以家庭人均收入作为救助的基本标准,而是以家庭人均支出决定救助内容。
在现行的“收入型”贫困救助模式中,通常以家庭人均收入的多寡作为基本标准,低于一定收入标准的家庭,才能从政府那里获得救济。这样的做法符合我国过去大多数贫困家庭都是收入不足的现状。但随着人们收入提高,支出压力增大,人们发现收入相对较高家庭的生活并不必然好于收入相对较低家庭。比如,同等收入的家庭中,如果一家人患有疾病,或者有大笔教育支出,就容易导致这些家庭遭遇困境。
从“收入型”到“支出型”的转变,是贫困救助理念从“生存资助”过渡到“发展资助”的产物。探索“支出型”贫困救助模式,按照需求设置不同的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准入条件,实行“津贴+服务”综合救助模式,有助于实现扶贫工作的精细化、科学化。作为一项制度创新,“支出型”贫困救助从实际出发,尊重弱势群体的差异化的利益诉求,有助于实现贫困援助资源的优化配置,也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的尝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