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对城市防涝作硬性要求
近日,住建部下发通知,要求各城市要编制并报送城市排水(雨水)防涝综合规划。住建部还印发了编制大纲,明确列出了规划的编制内容,包括城市排水防涝能力与内涝风险评估、城市排水(雨水)管网系统规划等。大纲要求,发生城市雨水管网设计标准以内的降雨时,地面不应有明显积水;发生城市内涝防治标准以内的降雨时,城市不能出现内涝灾害;发生超过城市内涝防治标准的降雨时,城市运转基本正常,不得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大纲同时还对城市内涝防治标准给予了具体定义,即通过采取综合措施,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36个大中城市)中心城区能有效应对不低于50年一遇的暴雨;地级城市中心城区标准为不低于30年一遇;其他城市中心城区标准为不低于20年一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