障碍变市民需公共成本51万亿
《蓝皮书》指出,到2020年前和2030年前全国需要市民化的农业转移人口总量将分别达到3.0亿和3.9亿。“2012年全国按户籍人口计算的城镇化率仅有35.29%,若按城镇中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程度平均为40%推算,中国真实的完全城镇化率只有42.2%,比国家统计局公布的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低10.4个百分点。这表明按照市民化的标准目前中国城镇化率大约高估了10个百分点。”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副所长魏后凯说。
当前中国城镇中农业转移人口处于快速稳定增长阶段,但由于成本障碍、制度障碍、能力障碍、文化障碍、社会排斥以及承载力约束等方面的影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严重滞后。
近年来附着在户籍制度背后大量福利因素所构成的较高成本成为影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又一重要门槛。目前我国东、中、西部地区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人均公共成本分别为17.6万元、10.4万元和10.6万元,全国平均为13.1万元/人。要解决3.9亿人的市民化问题,政府公共成本需要支出约51.1万亿元。
此外,农业转移人口在市民化过程中要自行承担的个人生活成本,平均每人1.8万元/年。绝大多数农民工还需要支付平均约为30万元/户的购房成本。除去少数被纳入廉租房、公租房体系的市民化人口外,按经济适用房价格购买计算,全国平均为10.1万元/人。
“不能对中国城市化、城镇化问题的长期性、艰巨性估计过低。农民工进城和市民化有四个基本问题,一是户籍,二是就业,三是保障,四是住房,核心问题并不仅仅是就业,也不仅仅是户籍。”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说。
措施分阶段推进市民化进程
《蓝皮书》指出,可以考虑力争用15-20年的时间,分阶段稳步推进市民化进程。
近期(到2015年),分类剥离现有户籍制度中内含的各种福利,在全国推行居住证制度,对城镇常住外来人口统一发放居住证,持证人可享受本地基本公共服务和部分公共福利,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同时,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如有固定住所和稳定收入来源、就业或居住达到一定年限等,应优先给予落户。中期(到2020年),通过强化综合配套改革,完全剥离户籍内含的各种权利和福利,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初步形成市民化长效机制,基本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城乡常住人口全覆盖。远期(到2030年,建立市民化与城镇化同步推进机制,推动形成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和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实现社会保障一体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