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召开的辽宁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上,辽宁省委提出城镇化建设中的五个“不能实施”:得不到绝大多数群众理解支持的城镇化项目不实施、低水平重复建设的不实施、脱离实际和劳民伤财的不实施、与民争利的不实施、有可能引起社会动荡的不实施。
辽宁提出探索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模式,要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加紧出台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的土地改革政策、加速完善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让农业专业人口进得来、住得下、融得进、可创业、能就业。
辽宁要求在城镇化中,产业与城市融合发展,防止出现“空城”;优先选择有产业支撑、土地增值空间较大、基础条件较好的城郊、县城、新城新市镇率先推进城镇化,要防止出现“摊大饼”式扩张,解决中等城市发育不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