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药品和保健品企业葛兰素史克的商业贿赂利益链,正日益清晰起来。7月11日,中国公安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宣布:中国公安机关现已查明,葛兰素史克利用旅行社等渠道,采取直接行贿或赞助项目等形式,向个别政府部门官员、少数医药行业协会和基金会、医院、医生等大肆行贿。目前,包括副总裁梁宏在内的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四大高管已被中国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同时,该案件中起到行贿桥梁作用的上海临江旅行社也浮出了水面。据查,这家小规模旅行社的年营业额居然高达数亿元,它几乎没做过任何旅游业务,却专门与一些药企打交道,在为葛兰素史克(中国)的多个部门安排各项会议、培训项目后,通过各种方式返给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高管的金额达2000余万元。所以,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的高管本身也在中饱私囊,有违对公司的忠诚义务。
首先,这次严查葛兰素史克在华的商业贿赂,展现了中国司法机关对“洋腐败”亮剑的姿态。之前也有不少外企在中国境内行贿,却在国外受罚。有的外企慑于美国《海外反腐败法》的威力,不得不向美国有关部门认罚,却逃避了中国法律的追究。比如,全球最大制药企业辉瑞制药曾向中国等8个国家的地方官员以及医生行贿。最后辉瑞制药公司花了6000万美元与这些对其海外贿赂的指控和解,但在中国却未受到任何处罚。
其次,打击商业贿赂的行动,有利于挤干药价中虚高的水分,还利于民。
药价虚高一直是民生之痛,中国政府近年来也一直在打击药价虚高。2012年,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旨在挤掉药品采购环节的水分。国家发展改革委也一直在对药企进行价格调查,试图挤掉生产环节的水分。比如,2011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就曾发布《药品出厂价格调查办法(试行)》,对药品开展出厂价格调查;2013年7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又发布《关于对部分企业进行成本价格调查的通知》,对60家药厂进行价格调查,其中就包括葛兰素史克。发展改革委向各药企下发的《成本专项调查表》包括资产表、制药成本明细,科目十分详细,国家发展改革委试图以此掌握药品生产流通过程中的成本、价格的相关情况。
从目前曝光的案情看,流通环节里的价格水分与出厂价格里的水分密切相关。早在出厂之前,庞大的公关费用、会议费用(或者叫商业贿赂)就被打进了药品价格里。按央视报道,以药品贺普丁为例,“会议成本”居然相当于其出厂价的20%,而这些钱正是通过举办会议等渠道,成为医院、医生、医药协会的灰色收入,其中部分又转为公司高管的回扣,最终消费者将为这些灰色收入埋单。如果不对药企的商业贿赂进行刑事打击,再多的成本调查也无法查清这些堂而皇之记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名目下的成本其实就是腐败成本,也就无法将虚高的药品价格水分挤干。
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涉及商业贿赂的一众高管落马,树立了中国打击商业贿赂的一个新标杆。但我们要进一步追问:那些安然接受葛兰素史克会议招待等“雅贿”的政府官员、医药协会、医生,该受到怎样的追究?2008年最高法和最高检公布有关商业贿赂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特别列举了医护人员非法接受财物为商业贿赂,但时至今日鲜有医生因此受到刑事追究。除了“洋腐败”,中国本土药企同样存在严重的商业贿赂问题,仍需要司法机关保持高压态势,以期除恶务尽。
从根本上说,要杜绝药企腐败,还在于深化医疗改革,理顺药品购销机制,包括:逐步规范医药集中采购制度,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展开公平竞争;实现医疗机构的“医药分离”,让医护人员的个人专业价值体现在医疗活动中,而不是开处方上;编密全民医疗保障之网,减轻民众的医疗负担;实现药企成本阳光化,鼓励药企研发新药,等。如此则廉洁、廉价的医药市场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