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到低碳城市化,我认为,首先宏观上要把我国的960万平方公里进行主体功能区划分,这样,低碳城市化的实现才能“从上而下”,如果上面的国土单元划分不是很清楚,到城市单元划分的时候可能就是错误的,问题就大了。
城市化是一个人口聚集的过程。理论上讲,城市集中化应该比分散的农村居住更加低碳。因为分散就会耗费更多的资源。在同样的生活水平下,现实中的城市生活是高碳的,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没有进行功能划分。另外一个很大的问题是过分追求GDP导致大城市的蔓延,农村迅速变成城市,但农村人口仍然没有在城市居住,这造成城市没有低碳,农村也没有低碳,这是目前我们比较大的问题。另外,原来的主体功能区中没有把低碳城市、低碳经济放到主体功能区里,所以这也是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我认为,现在一定要让主体功能区和低碳的发展相吻合。在考虑资源承载力的同时,把低碳发展的理念放进来,我们对主体功能区的看法就会产生一些变化。比如禁止开发的地方,以前是养起来,但用低碳的理念看,它就是有价值的。不久前,我们做了三峡库区的研究,体会非常深刻,因为它本身是一个低碳的区域,是很重要的碳汇资源,是一个财富。因此,应该把资源环境承载力和低碳发展能力以及我们的经济活动、社会活动和人口规模统筹发展。
从这个角度看,主体功能区本身要走低碳经济的道路,应对气候变化,减轻资源环境的压力。在主体功能区划分之后,比如限制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并不是说就不能发展经济,只不过是要发展低碳经济,而不是走高碳模式的道路。限制开发的地方,我们要着重强调碳汇,促进人口的转移,发展特色产业等一系列的东西。禁止开发区要注重碳汇,要把碳交易纳入到生态补偿机制。
从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的战略来看,我们认为重要的是怎么去减碳。大卫·柏林伯格先生讲到的深圳的南山就属于优化开发区,这样的地方首先调整产业结构,修复生态。他提到了农民在生产的厂房上种树,其实就是修复生态。当然在交通上、人口转移上也要采取相应的手段。在重点开发的地方,我们认为可以产城融合,这个“产”是低碳的产业,跟城市的发展结合起来,要使用低碳的能源。老城改造、新城开发、工业园区,我们称之为低碳城市的三套马车。这三套马车是我们实现低碳城市化的很重要的支撑。
我们现在的主体功能区规划只讲到财政支持,转移支付,科技支持等政策,其实,一系列的政策体制是保证主体功能区和低碳结合的重要因素。第一就是考核。现在遇到的最大问题就是用GDP衡量地方政府,我们讲科学发展观,但落实到考核的时候,哪个地方都是以GDP衡量,没有办法低碳。第二,就是人口减载。只有让人口转移出去,地区的差距才会渐渐缩小。第三,更重要的就是公共服务。尽管大卫·柏林伯格先生介绍的美国的蔓延式城市化模式不好,但是村庄里能做到低碳,公共服务跟城市一样,那么这就会让它非常有意义。否则,这样的低碳就会是落后的。
所以,低碳化主体功能区划分的落实关键是政策,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和碳交易机制。应将低碳发展的理念渗透到主体功能区的全过程。只有这样的全过程实现了,才会实现自上而下的低碳发展和城市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