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城镇化发展进程中,将对缺乏资源和产业支撑、市场规模小、人口集聚功能弱的新城新市镇及时调整发展思路,严格控制建设规模,避免出现“空城”“睡城”。
昨日,辽宁省政协十一届二次常委会议通过《关于促进我省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建议案》,其中提出以产业为支撑扎实推进新城新市镇建设。
2012年我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65%,高出全国平均水平13.08个百分点,居全国各省区第二位。《关于促进我省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建议案》中提出,建议提升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探索建立生态宜居城镇指标体系,加强城镇河道环境整治,充分利用雨水和再生水规划建设城中湖、滨水公园等水系工程。同时,推进低碳生态城镇建设,并加大二氧化硫、机动车尾气和烟尘、粉尘、扬尘等防治力度,逐步扩大PM2.5环境监测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