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省会城市债务率最高189%
6月27日,审计署审计长、党组书记刘家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12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其中,针对18个省本级及省会城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的审计显示,一些地方变相融资现象突出,部分地区债务增长较快。其中,负偿还责任的债务率超过100%的有9个省会城市本级,最高达189%。截至2012年底,18个省本级及省会城市 本级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为3.85万亿元,两年来增长13%,其中2011年以后举借的占46%刘家义指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中主要存在三方面问题。一是变相融资现象突出。一些地方通过信托、BT(建设-移交)和违规集资等方式融资2180.87亿元,其中违规集资30.59亿元,融资成本普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如BT融资年利率最高达20%。二是部分地区债务增长较快。在被审计地区中,债务增长率超过20%的有4个省和8个省会城市本级,最高达65%;负偿还责任的债务率超过100%的有9个省会城市本级,最高达189%。 三是一些地方债务管理不规范, 融资平台公司清理不到位。2011年至2012年,地方有关部门违规为817.67亿元债务提供担保,部分单位以虚假或不合规抵押融资262.38亿元;有378.16亿元债务资金被挪作他用,还有271.71亿元闲置2年以上。
刘家义表示,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有关地方正在研究完善债务管理制度,已归还挪用资金和违规集资等4.7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