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和8日,国家工商总局分别在杭州和北京召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座谈会,与会代表就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等放宽工商登记条件、实行“宽进严管”等议题进行了座谈。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总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玉亭主持座谈会。
听取代表发言后,张茅指出,十八届二中全会提出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将改革工商登记制度作为国务院机构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内容。全系统要充分认识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在总结试点地区经验的基础上,做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制订完善工作,稳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张茅强调,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是一项综合改革,各地工商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主动争取支持,深入研究,积极推进。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要科学认识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凝心聚力,扎实做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工作。
国务院作出改革工商登记制度部署后,国家工商总局党组迅速启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案起草工作,经内部多次研讨后,提出了初步改革意见,并组织专人先后到广东、浙江、天津、福建等省市调研,深入基层广泛听取意见建议,梳理地方改革的经验做法。在汇总整理各方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总局组织召开7个专题论证会,邀请不同领域、部门的专家和专业人才,对改革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论证。
26个省区市工商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座谈会并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