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一辆辆摩托车在厦门各大加油站“碰壁”———因为无牌无证,被拒绝加油。据悉,这是厦门首次在全市所有的国字头、民营加油站执行严厉新规,新规由厦门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6月9日印发并开始执行。 (6月14日《海峡导报》)
为了公共安全对危险品加强管理是应该的事情。但是,要想依靠“汽油实名”为公共安全进行“亡羊补牢”的话,也只会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
这样说,好像有点鸡蛋里面挑骨头,有点把有关部门的好心当做驴肝肺的意思。其实,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有着这样的现实疑虑:一者,汽油实名了,犯罪分子也可以实名购买,犯罪分子脸上没有标签?二者,实名购买后,人们拿着汽油去做了什么,有关部门也未必能够知道!就仅仅这两种因素,就已经可以把实名汽油的美好化为泡影。
在公共安全上,亡羊补牢是必须的,但是如何补牢却有着大学问,仅仅靠着对危险品的实名制难以承担公共安全之痛。我们加强了刀具管理,依然难以杜绝校园多起袭击案件的发生;我们提高了农用药品标准,依然会有毒生姜出现;我们提高了企业安全措施,依然还是发生了烧死120多人的大火。这其中有着多少单位的失职呢?措施如何美好很重要,更重要的却在于安全部门如何尽心尽力。
公共安全的加强,需要对危险品的严加管理,这是毫无疑问的事情,但是却不能因噎废食。再说了,这样的严管看起来挺美、挺严,而实际上不具有操作性。汽油实名不是不可以有,也仅仅只能把它当作“辅助药品”,真正的对症下药,需要综合防范。要消灭不安定因素,疏导百姓情绪,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要建立联动机制,多部门要做到真正联动,一旦发现问题可以及时制止。要提高公共场所公职人员的安全警惕性,公交司机、超市保安等特殊工种需要进行专业培训。
前几天,某地报道了市长亲自登车开展安全检查的新闻。其实,这都不是好办法,维护公共安全不能依靠市长“亲自”,更不能把希望仅仅寄托在实名汽油上。我们可以想一下这样的问题:如果厦门早早实施了汽油实名制,难道就没有了陈水总吗?如果陈水总实名购买了汽油,惨祸就不会发生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