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外界要求严惩黑心食品商的呼声,台湾立法机关5月31日通过修正“食品卫生管理法”部分条文,对制造“问题食品”造成人员死亡的不法商贩,祭出无期徒刑与千万罚金的重典。
该条文规定,食品掺伪、假冒或添加未经主管机关许可的添加物,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800万元(新台币,下同)以下罚金。若致危害人体健康者,将面临7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并科1000万元以下罚金;若致重伤者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1500万元以下罚金;若致人于死,可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科2000万元以下罚金。
此外,法令还通过多项条文,对明知有害仍传授厂商将违法添加物加进食品的行为,可以“教唆犯”罪名侦办指导者,对揭露或作证雇主违法行为的员工,雇主不得给予解雇、调职或减薪等不利处分,参与的劳工若自首协助破案,可减刑或免刑。
促使该法令严修的一大诱因是台湾接连出现“毒酱油”、“毒淀粉”、知名厂商采用工业及过期原料等食品安全事件。今年3月间,台湾嘉义县调查站接获检举称,在食物中发现含工业原料顺丁烯二酸的有毒淀粉。
随着全台展开彻查,“毒淀粉”事件雪球越滚越大,成为台湾继2011年“塑化剂”事件后的最大食品安全危机。民众和舆论也呼吁主管部门“上紧发条”,法令从严,勿再“亡羊补牢”。
这一事件尚未平息,台南近日又爆出立光农工公司用工业原料调制成洋菜粉、爱玉粉(用于制作布丁、冰淇淋等),并贩卖过期食用凝固剂、防腐剂给食品业者。受害厂商包括颇有口碑的统一、开喜、COLD STONE、爱之味、依蕾特等,下架的产品包括布丁、豆花、豆腐、冰淇淋、寒天、奶酪等。其中,上市35年的统一布丁被誉为台湾“跨世代的共通记忆”,去年在台营业额超过6.5亿元新台币。换算下来,每天至少卖出11万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