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冬今春以来,省级民政厅(局)和省会城市民政机关大多经历了新老交替,其中 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主要负责同志履新。看到多年为民政工作付出心血、做出贡献的厅(局)长离开民政工作岗位,作为民政部长,我心存依恋之情,看到大家从不同的领导岗位加入到民政行列中来,作为民政部长,我十分欣慰。这里,我建议,向离任的民政厅(局)长表示崇高敬意。也借全国民政厅(局)长研讨班开班之际,向新近走上民政部门领导岗位的同志们表示热烈欢迎!
20年前,我和各位新任民政厅(局)长一样走进民政大门,若问我对民政工作的最大感悟,就是民政之要在于为民。七十二行,行行有道,“为民”就是民政行业最大的道。当然从最终的意义上,行行都是为人民服务,但是在人民政府序列中我们是“民”字打头的部门,这个“民”字,有着特殊的使命、职能和要求。在民政部门履行“为民”使命的运行体系中,省级民政厅(局)的作用至关重要,肩负着根据中央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进行科学决策、创造性地推动民政工作的重要责任;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又往往是本地区民政工作的“领头羊”,对本地区民政工作的改革和发展起着带动和示范作用。民政厅(局)长能否不辱使命,有赖于诸多方面,这之中关键是要牢固确立“为民”的人生观、价值观、事业观、政绩观。“为民”是新任民政厅(局)长的第一课,也是做好民政厅(局)长的永恒课题。
一、作为新任民政厅(局)长,“为民”的前提是熟悉民政、思考民政、研究民政,举办研讨班就是为大家提供这样一个机会。
通过研讨班,为新任民政厅(局)长提供一个熟悉民政业务的机会。今年是改革开放 30周年,也是民政部恢复建立 30周年,通过一系列讲座让大家全面理解民政工作 30年的发展历程、基本经验、工作思路和今后的发展趋势。办这种类型的研讨班是这些年来的第一次,民政部党组非常重视,也希望同志们珍惜这次机会。新任厅(局)长们过去主要是从民政外部来观察民政、理解民政、支持民政,现在则要从民政内部来思考民政、谋划民政、推动民政,这次把同志们召集起来,就是要大家尽快全面熟悉民政工作情况,尽快适应民政领导岗位的角色,很好承担起领导民政工作的重任。
通过研讨班,为新任民政厅(局)长提供一个思考民政发展的机会。大家上任伊始,工作千头万绪。关键是把握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民政工作的历史方位和发展战略,适应形势、融入大局、有所作为。 2007年 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七大,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进行了总体布局,对新时期民政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 2006年 11月召开的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分析了民政工作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基础性地位和作用,确定了新时期民政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部署了“十一五”时期民政工作的发展思路和保障措施。举办这次研讨班,就是让大家深入学习这两次会议精神,用这两次会议精神认识民政工作,思考民政工作。
通过研讨班,为新任民政厅(局)长提供一个研究当前民政工作的机会。今年的民政工作,年初已有部署,年中也有安排,现在的重要任务是抓好落实。通过学习培训,使同志们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明确重点工作,相互交流经验,推进今年民政工作的落实。同时,也为新任民政厅(局)长互相认识,提供一次机会。
二、作为新任民政厅(局)长,“为民”的关键是提高素质,政治上具备为民之德,情感上饱含为民之情,工作上具有为民之能。
政治上具备为民之德。坚持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政工作;坚持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坚持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勤政廉政、团结协调的要求,带好班子,管好队伍;坚持为民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坚持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厚德载物,自强不息。
情感上饱含为民之情。民政厅(局)长必须对人民群众有特殊的深厚的感情,这既是为政之要,也是为官之道。要有民政职业感情,深怀爱民之心,像对待自己的亲人那样对待民政对象,尊重、理解、关心他们,想他们所想,急他们所急,帮他们所需,替他们分忧解愁。要有职业责任,把“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作为民政工作的第一要务,关注民生、民意、民权、民利,做到亲民、爱民、利民,为人民谋福利、为群众办实事。要有职业操守,真实反映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呼声和实际困难,切实为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办实事,处理、解决问题要公道、公正、公平、公开。要有职业精神,就是我们长期倡导和实践的“孺子牛”精神。要崇尚淡泊名利,无私奉献;要崇尚知难而进,一往无前;要崇尚与时俱进,开拓进取;要崇尚艰苦奋斗,勤俭兴业。
工作上具有为民之能。做好新的历史起点上的民政工作,作为民政厅(局)长应该具有正确科学决策的能力,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善于发现新情况,勇于新创举、新实践,注重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深化对各种工作的规律性认识,领导本地区民政工作良性发展;应该具有组织应急响应能力,在大灾和其他突发事件面前,临危不惧、处乱不惊,指挥若定,从容不迫;应该具有依法行政的能力,依法建立健全办事规程、制度,为群众提供规范、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自觉地用权力约束权力,实现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应该具有开拓创新的能力,以新的思维、新的工作程序、新的管理方式开创新局面;应该具有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善于在民主与法制的轨道上化解矛盾,维护困难群体的生存权、发展权和民主权利,促进社会和谐;应该具有服务大局的能力,坚持“以人为本”的发展观,致力于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致力于促进社会公正和人人平等,为全面建设文明和谐的小康社会做出贡献;应该具有协调配合能力,为民政事业的发展乐于“求人”、善于“求人”,求得各方支持,形成推进民政工作合力;应该具有用干部带队伍的能力,抓班子,带队伍,促工作,创造风正、劲足、和谐的氛围。
三、作为新任民政厅(局)长,要适应为民履职需要,培养职业情感、掌握业务知识、探索内在规律、坚持与时俱进、讲求领导方法。
培养职业情感。温家宝总理在接见第十二次全国民政会议代表时说,当人民群众遇到困难时,想到的第一个部门就是民政部门,要找的第一个干部就是民政干部。做好民政工作,最重要的是要对群众有深厚的爱,有真挚的感情,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改善民生。“去民之患,如除腹心之疾。”人民群众的事情涉及他们的切身利益,再小也是大事。我们要按照温家宝总理提出的要求,做一个有心的人,用心了解社情民意;做一个心重的人,把群众的事情看得比泰山还重;做一个心诚的人,诚心诚意帮助群众解决困难,为群众服务。我们要铭记:立身不忘做人之本,为官不移公仆之志,用权不谋一己之私,处事不循庸俗之风。
掌握业务知识。民政业务的多元性,决定了做好民政工作必须拥有非常广博的知识,诸如社会学、法律学、政治学、福利经济学、行政管理学等等。这次研讨班,没有专门安排民政基础理论讲座,而是将民政领域的理论知识融入到对实际工作的讲解中,救灾救济、城乡低保、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区划地名、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基层民主、社区建设、社会工作、福利彩票、法制工作、老龄工作等各方面民政业务的基础知识都会涉及到。现代社会是学习型社会,民政厅(局)长要做学习型的领导。
探索内在规律。作为民政厅(局)长应该想大事,谋大局,思考民政工作的规律,力求对本地区的民政工作有所发现,有所突破;对全国的民政工作有所建树,有所贡献。要探索我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从封闭性社会向开放性社会、从物资短缺型社会向全面小康社会转变的历史时期,在市场经济、民主法制、和谐社会的体制架构中,民政部门依法保障民生、民利、民权,推进现代社会发育成长,促进社会和谐的体制和机制;要探索在民政工作中,完成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推动建设和谐社会”的历史任务的途径和方法;要探索民政工作部署、工作理念、职责定位、功能作用、推进方式、工作机制、保障措施等方面的规律和特点。
坚持与时俱进。回顾民政事业发展历史,可以说是一部改革创新史,许多民政业务都是应势而生,随势发展,必须坚持与时俱进。民政的工作领域、工作对象属于民生的基础、民主的基础、社会的基础、政府行政管理的基础。民政的很多业务属于社会建设的内容,但不局限于社会领域。如果从社会建设的角度讲,民政是作为社会建设的基础因素,如果从国家事务角度讲,民政是属于基础事务。许多工作居于基础位置、发挥基础作用。我们要用改革创新的精神,充分发挥民政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致力于建设基础工程。比如,为各大建设提供城乡
社区平台,营造安定祥和的环境;为全体人民提供基本生存条件、基本社会福利、人道服务和各项职责内的公共服务等。再比如,通过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享有更多更切实的民主权利,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提供基础;通过发育社会组织,进行社会动员、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开展社会工作、促进社区和乡村文化建设、弘扬慈善文化和人道主义精神等,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供基础;通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老龄工作、强化防灾减灾工作等,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提供基础;通过做好优抚安置工作、拥军优属、军民共建、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等,为开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基础。
讲求领导方法。民政厅(局)长发挥着政治上的掌舵作用,决策中的主导作用,组织上的协调凝聚作用,用人上的选贤任能作用,人格中的表率作用,因此必须讲求领导方法。在日常工作生活中,要坚持“六要”要求和“六不要”戒律。即:要集体决策;要善于协调;要敢于负责;要大度宽容;要坚持原则;要顾全大局。不要大权独揽;不要争个人高低;不要依赖上级解决矛盾;不要在班子和下级中分亲疏;不要揽功诿过;不要本位主义。要努力做到:有高尚的人格;有履职的能力。
同志们,这次研讨班,安排的讲座较多,基本是灌输式。在这个研讨班上,不要求大家记住多少内容,而要达到引导和启发的效果。关键是在今后的工作实践中,不断学习,不断思考。民政工作不是一门难学难解的业务,入门不难,但要真正做好也不容易。我期待着这批新任民政厅局领导给民政工作带来新的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