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历史迈过世纪的门槛,中国的城市化已进入一个全新的发展期。新的世纪,我国将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当我们在享受城市化带来的成果时,城市化发展过程中一系列问题也日渐凸显。诚如北京科技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赵晓教授、中国人民大学王轶教授、北京理工大学胡星斗教授、北京工业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所王国华所长,以及宏福集团董事长黄福水先生等人所说,我们必须清醒认识这些问题,尤其是土地制度,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户籍制度、农民工、农村软文化建设、小产权房等问题,因为这与我国的城市化能否和谐进行,能否避免拉美化陷阱密切相关。
土地制度创新 时不我待
截至2006年底,我国的城市化率达到了历史最高水平——43.9%。当我们在享受城市化带来的种种好处,并为这一成果感到欢欣鼓舞时,我们又必须反思、总结我国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并迅速采取相关方针政策使之得以解决。这也正如赵晓教授所说,“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的确存在不少问题。我们的城市化是以缺乏现代产权制度的所谓房地产市场化为主的房地产发展变革,我称之为没穿“裤子”的市场化与城市化,这恰恰违背了中国改革开放的目的,也带来了许多恶果。”因为在这个过程当中,城市化把不少问题都掩盖了。中国城市化发展到今天,必须要有“第三只手”。中国改革开放到目前阶段,我们如果真正要想解决中国城市化进程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和一系列矛盾,必须大胆创新土地制度,尽快建立现代土地制度。
为什么要尽快建立现代土地制度呢?因为在城市化进程中,土地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没有土地作为支撑,大力推进城市化就是一句空话。与此同时,户籍问题、农民工问题、小产权房问题等等,莫不与土地有着直接的关系。这也正如中国人民大学王轶教授所说,中国城市化能否和谐进行,与我们能否大胆对当前土地制度进行创新有着直接关系。赵晓教授亦表示:“目前我国已经有一定的财力、有一定的能力,应该适当地给中国的城市化穿上‘裤子’了。”
究竟什么样的土地制度才能支撑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什么样的土地制度才最为合理?有专家表示,在自由契约下,自发出现的多样化制度都是在不同条件下对各种复杂两难冲突的最优折衷。因此,关键的问题是建立在私人产权基础上的自由契约而不是政府硬性规定具体的土地制度形式。赵晓教授更是一针见血的指出,由于目前土地制度中的产权模糊,农民不敢对土地进行长期投资,也不能将土地以抵押等方式融资,从而大大限制了土地的收益。同时,由于农民对于土地所有权的残缺,集体土地的征用过程中自然而然地出现种种不公,产生了地方政府随意解除承包合同、侵犯农民合法权益的现象,各地政府借机“经营城市”,大搞“圈地运动”。王轶教授则从物权法的角度指出:为了让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不至于演变成为一部分国民对另一部分国民做出牺牲为代价,我们必须让设定在集体土地之上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都可以自由的进行流转。不然的话,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会让我们丧失最起码的东西。
户籍制度 套在农民头上的“紧箍咒”
土地,自古以来就是农民的命根子,即使到了今天,它仍是农民维持生存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与此同时,与土地制度密切相关的户籍制度也成为了套在农民头上的一道“紧箍咒”。也正是因为有了这道“紧箍咒”,祖祖辈辈与土地“打交道”的农民不管漂流到何方,都摆脱不了他们的农民身份。
也正是因为有了这道“紧箍咒”,在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中才会出现带有歧视性的称呼——农民工,即使他们为城市化做出了巨大贡献,付出了巨大牺牲。归根结底,人们之所以心安理得地称进城打工的农民为“农民工”,就在于这些农民的户籍在农村。
王轶教授曾指出,中国城市化得以实现的一个前提,就是人口合理而有序的流动。北京理工大学胡星斗教授也表示,从某种意义上,城市化的实质就是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没有农村人口向城市的流动以及城市间人口的双向迁移,城市化将是一潭死水,根本不可能“化”起来。而现有的户籍制度正是这样一道将人口流动隔阻起来使之成为一潭死水的大坝,此坝不除,中国的城市化将无从谈起!赵晓教授也指出,户籍制度的改革有利于形成全国范围的统一的、开放的资源和市场,实现资源配置的最优化和人才的合理流动,实现全国范围的同步发展,而基于地方主义的限制和保护政策只能是以牺牲长期和全局的利益为代价。
的确,目前城乡差距已成为我国社会矛盾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户籍制度的开放,有利于消除社会歧视,为农民的不平衡心理提供一个减压阀,进而为缩小城乡差距奠定基础。
这也如王轶教授所说,“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必须和城乡一体化进程保持一体,实现这一目标,有一个重要的标志。那就是在当前的中国,农民不再是一种身份的象征,而是一种职业选择的时候,这就是中国实现城乡一体化的时候。”
文化创意,土地制度创新应有之义
在中国城市化的进程中,我们大胆进行土地制度创新以及其他制度改革时,还必须大力推行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在土地制度创新,或是其他制度改革时,都是以冰冷的物质形式进行,这就必然缺少人文关怀。而人文关怀正是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的农民在城市化过程中最需要的东西。
北京工业大学文化创意产业研究所王国华所长指出,“文化在城市定位的作用和地位已日益被人们所接受所认识。实际上,在构建城市和推进城市化的过程中,文化是以‘文化力’和‘文化资本’的形态体现和发挥作用的。它影响着城市个性的培育、城市形象的树立、城市魅力的增加和城市灵魂的塑造。”由此可见,在文化创意下进行土地制度创新或是其他改革是非常有必要的。实际上在整个城市化进程中,对农民的意识、生活方式等方面起着潜移默化作用的还是软文化建设。
赵晓教授亦表示,如果农村文化建设没有跟上,即使我们城市化率达到了很高的水平,那也是失败的,因为城市化并不仅仅意味着让许多农民住进城里,或是盖了很多高楼大厦,城市化更是一个转变传统生活方式和组织方式的过程。而这些转变过程则需要文化作为支撑,作为载体。
面对城市化进程中文化的缺失,胡星斗教授指出,中国的城市化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更应该加强中国城市化的软件建设。因为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城市化的软件建设在我国还没有起步,如带有歧视性的户籍制度、环境保护、城市公共治理、落后的城市管理模式,以及城市道德文明、文化建设等。所以他主张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城市制度,建立现代科学公共管理制度,建立中国特色的现代城市文明。也就是说要建立一个人人拥有平等权利(如受教育权、参与权等),以及公共道德水平比较高的中国城市文明。
破解小产权房难题,呼唤土地制度创新
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小产权房屋的出现可谓具有典型中国特色。一方面是政府不断发文禁止修建、禁止城里人到农村购买小产权房,另一面却是小产权房在农村不断涌出。正因为如此,不少人将这一“中国特色现象”归结为全国性的高房价所致。不可否认,小产权房屋的出现,与全国各地房价近三年以来的疯涨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然而,振叶寻根,小产权房屋的出现归根结底还是与我们当前实施的土地制度有着更为直接的关系。
众所周知,我国在城市和农村分别实行土地国有和集体所有政策。正是鉴于此,赵晓教授指出,“在我看来,中国房价超高的原因,正是政府对土地的垄断供应方式,这导致了中国房地产市场的供需失衡,而政府对于小产权房的禁令,是政府在土地垄断供应方面的又一步迈进。这是一条危险的道路,它越来越走向香港、新加坡模式。”
王轶教授也指出,在我国农村很多地方,不允许农村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进入土地的一级市场自由流转。但实际上它还是在流转,只不过不是通过一个合理的市场机制来流转而已。这必然导致流转的价格是一个非常扭曲的价格,因为没有充分的市场竞价,最终的结果是土地流转出去了,农民的权益被损害了,甚至在有些地方出现了只要把村支书摆平,就可以拿到一片地的现象。农民不能从中得到任何实际的好处。这是何等令人心痛!
不可置否,从历史上来看,土地承包制度的动力是为了解放农业生产力。而今天,随着中国驶入城市化的快车道,城市化则成了促使土地制度发生变化的最大推手。王国华教授表示,城市和工业发展需要土地,基本的解决方法,无非是将农业用地变成工业和建设用地。
“大多数情况下,土地用途变更的方式是政府征用。2006年之前,强行征地和一次性补偿是征用的主要形式。由此带来了严重的失地农民问题。土地制度改革再次吸引了众多经济学家的目光。实行土地私有化一度成了争论的焦点。”
胡星斗教授也指出,“在征地过程中,补偿标准偏低、补偿款不到位,是经常出现的现象。现有的土地制度不仅难以保障农民的利益,反而成为他们实现权益的障碍。”所以,大胆创新现有土地制度,是我们各级政府现在应该重点思考的问题。此外,从法律角度上讲,尽管小产权房不合法,但它的存在也有一些益处。首先对广大农民来讲,作为集体土地主人,小产权房将使他们成为土地增值最大的受益者。其次,对城市居民来说,小产权房解决了政府和开发商所不能解决的高房价和买不起房的问题。小产权房一旦“合理合法”的大规模推广后,房价体系将会出现极强的“木桶效应”。市场上的商品房必将把价格向小产权房看齐。这样,过去买不起房的老百姓就重新有了实现住房小康的可能。
宏福集团董事长黄福水则表示,城市化的进程能带动农村的发展,而农村土地制度如得不到转化,则会制约当前我国城市化的整体进程。如果加快农村土地制度扭转上市的时间,城市化的进程也就加快了。“我们郑各村,在城市化进程中,大胆转变过去搞粗放型产业的方式,进行产业转移,改善了生产环境,把农村打造成一个休闲的环境,让城里人到这里休闲度假,同时让村庄走上了新的发展之路。其次,农民的生活改善了,享受到城里人的住房待遇,与城里人的生活标准一样。同时也提高了农民的素质和文化生活需求,这样城市化的进程也就体现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