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将出台居住证管理办法,分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相关公共服务及社会保障制度。这一要求,为各地创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提供有力的保障。
随着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加速推进,我国人口跨区域流动日趋活跃。不过,当前一些地方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还存在一些误区。比如,有些地方对流动人口依然是“管制思维”,缺乏服务意识,缺少人文关怀,重使用、轻共享。这些狭隘的观念阻碍了流动人口在城市安居乐业的动力,阻碍了城镇化的健康发展,也容易使流动人口找不到归属感,从而产生失落心理甚至对立情绪,给社会的安定和谐带来一系列难题。
近年来,一些地方通过试点居住证制度来破解这一难题。2009年,浙江诸暨市店口镇试水居住证制度;2010年广东在全国率先推行居住证制度,实行外来工积分入户政策。苏州、上海、武汉等城市也先后实施了居住证制度,使部分长期在城市工作并连续居住、参加社会保险的流动人口有序落户。有统计显示,2010年至2012年,全国共办理户口“农转非”2500万人,为3年前同时间段的2.2倍。
笔者以为,推行居住证制度只是解决流动人口进城的第一步。推进新型城镇化,更大的考验在于如何进一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使流动人口享受更多原本只附着在城市户籍上的社会福利,尽快实现流动人口“同城人、同待遇”。
一方面,要加大财政倾斜力度,构建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入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具体而言,可以进一步强化社区作为城市管理基本单元的功能,变部门分头管理为社区网格化扁平化综合管理,将辖区流动人口纳入城市社区服务范围,让他们享有“一站式”的平等服务。
另一方面,要发挥社会组织和企业的人文关怀作用,重点培育经济、公益慈善和社会服务类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等方式,引导其在各自领域内为流动人口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