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至16日,部分省市工商机关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工作座谈会在山东省青岛市召开。中央纪委驻国家工商总局纪检组组长、总局党组成员何昕出席会议并讲话。
何昕指出,早在2003年,一些地方工商机关就开始在基层单位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员制度,2011年国家工商总局印发《关于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单位建立纪检监察员制度的意见》后,纪检监察员制度在各地迅速推广开来。几年来,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纪检监察员制度不断完善并发挥了其应有的作用。实践证明,推行这项制度不仅必要,而且可行,各地纪检监察机构要增强信心,积极探索,总结经验,切实推进纪检监察员制度的落实。
何昕说,通过几年的实践,纪检监察员制度在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确实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也遇到了一些困难。这些困难有体制机制方面的,也有工作方式方法上的,但不管遇到怎样的困难,纪检监察人员都要统一认识,增强信心,增强责任感。
何昕指出,在推行纪检监察员制度方面,各地的做法不尽相同,有专职的,也有兼职的,希望各地结合当地工商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有效的方式方法,不必强求一致。重点要在三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完善制度,二是规范纪检监察员工作任务和工作程序,三是选拔配好纪检监察员。
何昕要求各地工商机关解放思想,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他说,推行纪检监察员制度,困难是客观存在的,有些困难不是一下子就能解决的。作为纪检监察机构,重点要放在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创新上,争取通过两三年的努力,让这项制度的监督作用更好地发挥出来。
何昕最后强调,在纪检监察员制度实施过程中,要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制度,努力使纪检监察员队伍成为进一步加强工商机关基层基础建设、更好发挥工商机关职能作用、切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力量。
来自山西、吉林、上海、江苏、江西、湖北、湖南、四川等地纪检监察机构的负责同志参加了座谈会,并提出了不少好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