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传播城市化专业知识为己任
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连垃圾桶都卖,不是滥权是什么
时间:2013-05-21 23:39:24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沙元森 

    城管卖垃圾桶的行为难逃滥权的嫌疑。临街商铺不仅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更需要一个值得信赖的监督渠道。否则,今天为垃圾桶埋单,明天可能要为垃圾车掏钱。

 因为经费不足,让临街商铺交纳一些垃圾处理费用是可以理解的,很多城市都如此执行。但是交了卫生费之后,还要自掏腰包买垃圾桶,就让人想不明白了。据济南市历城区临港办事处的部分商家反映,他们就遭遇了这种难以拒绝的收费。(详见今日本报A08版)

 据本报记者调查,一种标有“历城城管”字样的垃圾桶,被穿着城管制服的人以每个300元的标准,推销给了临港办事处的部分商家。暂且不论百余米长的街道上是否需要这么多垃圾桶,这种行为都难逃滥权的嫌疑。

 临街商铺既然按月交纳卫生费,已经是掏钱购买公共服务,理当享受到标准的服务,任何消极懈怠都是对商家利益的损害。而现实是,收费人员在公共卫生方面疏于管理,却对推销垃圾桶显示了极大的兴趣。让临街商铺自费买垃圾桶,就像让顾客在饭店里买餐具或灶具一样,这种收费若无强制性断然不会被常人接受。临街商家或集资或单买,无非是觉得收费人员有些背景,不便得罪。

 街道办事处城管人员或许也有自己的说辞,比如垃圾桶的所有权仍然归属临街商铺,自己不过是代购代收而已,统一购置然后沿街摆放的好处是看上去整齐划一。但是垃圾桶并非紧缺物资,临街商铺根据需要自己购买只会物美价廉,何需城管人员亲力亲为。这个买卖环节产生了多少利润,又流向了哪里,耐人琢磨。俗话说“无利不起早”,要打消临街商铺的种种疑问,经办人员必须拿出让人信服的证据才行。

 就职能而言,城管部门确实对城市公共卫生有监管的权力。这种权力用好了,是群众之福,一旦滥用就会直接损害群众利益。为了激发创业就业活力,中央近来屡次提到简政放权。放下权力,在权力与市场之间划清界限,让市场的归市场,这既有利于监管部门专心做好本职工作,也有利于撇清权力寻租的嫌疑。临街商铺多是小本生意,最需要基层部门松绑减压,做好服务工作。临港办事处城管人员逆风而动,强行推销垃圾桶,无疑是本末倒置。

 即使很多商家都感觉这笔垃圾桶费交得冤枉,却又不得不交,足以表明当地城管人员的强势。同时,这也从另一侧面反衬,在这个领域对权力的监督是多么薄弱,即便是在最基层。所以,这些临街商铺不仅需要一个合理的解释,更需要一个值得信赖的监督渠道。否则,今天为垃圾桶埋单,明天可能要为垃圾车掏钱。

相关新闻
友情链接:  国务院 住建部 自然资源部 发改委 卫健委 交通运输部 科技部 环保部 工信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招商银行 兴业银行 新华社 中新社 搜狐焦点网 新浪乐居 搜房
中国风景园林网 清华大学 北京大学 人民大学 中国社会科学院 北京工业大学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林业大学 北京交通大学
城市化网版权所有:北京地球窗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service@ciudsr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