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财 政 部
公 告
2013年第29号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0〕249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组织对地方上报的节能服务公司进行了评审。现将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第五批)予以公告。
第五批备案名单中的节能服务公司2013年1月1日以后签订合同并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以申请国家财政奖励资金。
附件: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第五批)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 政 部
2013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