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为帮助失独家庭,广州市拟在6月的首届慈善项目推介会中专项筹款100万元,用于帮助200个失独家庭的医疗帮助和心理援助。目前广州市近90万户独生子女家庭中,约有4200多户失去独生子女。广州的做法,或为中国社会特有的“失独”现象抹上一丝亮色。
新华社消息说,中国失独家庭已超过100万并且还会以每年7.6万个左右递增。如此庞大的数据,确是中国社会一道巨大的伤痕。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与幼年丧父、中年丧妻并列的人生三大不幸,就是老年丧子,那些失去独生子女的父母们,或许年龄上还称不上“老”,但因其失去了生育能力,失去了人生最大的期待可能性——后辈的颐养和安抚,因此从物质生活到精神世界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
必须承认,“失独”和独生子女现象密切相关,而后者是中国国情下计划生育政策的历史性结果。从这个意义上说,百万失独家庭,其实也是在执行计生国策过程中替全体国人承担了社会风险。对此,政府不应该坐视,社会各界也应给予充分的关爱。
社会心理学研究表明,一个不幸的家庭,其不幸的境况和相关的心理反应,必然影响到周边人群的心理特征和行为选择,这种影响度属于“密切级”的约为8-15个,换言之,100万个失独家庭,至少会给800万个家庭带来消极的心理影响。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对待每一个已经步入或即将步入人生残年的人或家庭,很多国人都有将心比心的同情,对于那些失独家庭,我相信更多的国人会有深切的同情和悲悯。现在的问题是,失独家庭数量如此庞大,而财政资金又不可能全部给予解决。所以,如何帮助这些失独家庭,不仅需要政府考虑,也需要全社会予以重视。
考虑到失独家庭的历史阶段性特征(随着计生政策的完善和调整,今后的独生子女家庭或越来越少),解决这一问题更应有紧迫感。如果错过了这个解决的时段,就会给整个国民留下一代遗憾。
首先,各级政府应当加大精确统计力度,对辖区内的失独家庭应按照轻重缓急来确定帮扶次序;其次,对失独家庭的帮助,不能仅限物资的范畴,更应该从亲情、友情、乡情等多重精神世界进行针对性的帮扶;第三,在政府做好基础工作的同时,社会各界可发扬慈善公益精神,以专项基金会、专业义工队伍、专门平台和场所等方式,给予失独家庭以最有力的帮助。
须强调的是,由于失独与执行计生政策的相关性,各地在计生执法中所获得的非税收入(主要是社会扶养费),应当明确列出一定比例用于帮扶失独家庭。因为,失独父母是这个社会的历史伤痕,也是最需要社会扶养的群体之一,把社会扶养费用于对失独家庭的帮助,不仅名正言顺,而且符合专款专用的原则。
做好对失独家庭的帮扶,也是最大的善事之一。我希望,几十年之后,当我们回首这个历史时期,能够问心无愧地说一句:“我们对得起那些失独的父母和家庭,我们用爱与善良,回报了那些替我们承担了社会风险的可怜的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