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05-04 11:35:33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萧江
改革开放初,我国的城市化率约为17%,经过30多年的快速发展,到2012年我国城市常住人口已超过50%,城市化速度每年超过1个百分点。但是,现实中存在着城乡二元体制,户籍不同,享受公共服务的权利迥异。按照通常的观念,只有城市户籍人口才算真正的市民,用这样的标准来看,我国的城市化率仅有35%。
另一个重要指标是三次产业所占比重。目前我国第一产业占GDP比重已低于12%,第二、三产业占GDP比重已超过88%,这表明我国总体上已是一个工业化国家,我们东部沿海发达地区甚至已进入了后工业化发展阶段。按当前的工业化程度,我国城市化率至少应在70%以上,而35%的城市化率,无论怎样说都与此极不相称。换句话说,我国城市化远远滞后于工业化。
探究城市化滞后的原因,主要有三:一是与城乡二元体制本身的传统惰性有关,二是与城市管理者的思维方式有关,三是与城市官员的政绩考核标准有关。这些因素导致我国城市化跟不上工业化,社会发展水平远低于经济发展水平,城市化健康发展受到阻碍,产业结构升级缓慢,第三产业不够发达,内需不足,经济可持续发展受到影响,社会矛盾增加,等等。
着力推进人本型城市化,是从根本上扭转这一局面的必然选择。为此,要加大城乡二元体制改革力度,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在养老、医疗、教育、就业、住房等方面实现常住人口权利平等;改革城市官员政绩考核办法,把常住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列入考核指标;稳妥改革户籍制度,坚持自愿原则,允许在城市工作一定年限的非户籍人员转为城市户籍;调整心态和思维方式,增强包容性,让农村转移人员真正融入城市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