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日前就修订《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对外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将保护持有人利益放在首位,按照“加强监管、放松管制”的要求,既要推动行业创新发展,又要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促进基金行业和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在修订内容上,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根据新《基金法》的规定作出相应调整,如拓宽管理人和托管人范围、明确对基金关联交易的要求、完善了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程序等;二是进一步强化监管,加强风险防范和投资者保护,如提高对股票型基金仓位下限的要求、强化对基金分散投资的要求、明确规定基金投资的杠杆上限等;三是进一步放松管制,拓宽行业创新发展的空间,如取消拟募集基金不得与基金公司旗下现有基金雷同的规定、优化发起式基金通道并引入种子基金模式、进一步丰富基金的类别等。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运作办法》作为《基金法》的重要配套法规,对基金的募集、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基金的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等做出了较为详尽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