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央抗震救灾决策部署和省委要求,开展纪律作风监督和救灾资金物资的管理监督,确保廉洁救灾,阳光重建。”4月23日,奔赴“4·20”芦山地震灾区的四川省纪委干部张杨说。
四川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抗震救灾的重要指示,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纪检部门将从严查处抗震救灾资金物资项目管理使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受灾市(州)、县(市、区)、乡(镇)和受灾群众集中安置点设立信访举报信箱和投诉点,公告信访举报电话号码,及时受理群众诉求。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地震发生后,四川省迅速成立由省纪委监察厅、发改委、民政厅、财政厅、住建厅、审计厅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监督检查督导组赶赴灾区一线。由四川省纪委相关领导带领的7个监督检查督导组,也分赴救灾资金物资接收量较大的财政厅、民政厅、卫生厅和省红十字会等单位,以及雅安市雨城区、芦山县、宝兴县、天全县等地震灾区,驻点开展监督检查。
“中央和地方财政紧急调拨大量专项资金和物资,社会各界积极捐款捐物,为抗震救灾提供了强大财物保障。”四川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随着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开展,资金物资量将不断增大,建设项目多,社会关注度高。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项目的监管,对确保灾区救助和群众基本生活,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推动抗震救灾工作顺利进行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