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办送来了收缴绿化费通知单,称按人头每人100元,可张先生查阅相关规定后发现,绿化费缴费标准为10元到20元。记者从长延堡街道办环卫站了解到,按照规定,确实只能收取10元到20元,但辖区内很多商家和单位都不会那么轻易缴纳,让商家报人数时他们也不会实话实说(见4月20日《华商报》)。
辖区内很多商家和单位,都不会那么轻易缴纳绿化费。让商家报人数时,他们也不会实话实说。于是长延堡街道办环卫站就狮子大张口,对那些轻易缴纳绿化费的商家和单位,对那些实话实说报单位人数的单位,不仅要让他们老老实实地缴纳绿化费,而且还要让他们按照规定数额的5到10缴纳。
很多商家和单位,都不会那么轻易缴纳绿化费。有关部门拿他们也没有任何办法,所以就只能“找软柿子捏”。倒是那些老实听话积极缴纳的单位,不仅要缴纳自己该缴纳的绿化费,而且还要承担那些不缴纳绿化费的单位,留下来的绿化费缴纳窟窿。这样的“堤内损失堤外补”怎不让人寒心,又怎能不挫伤积极缴纳绿化费的单位的积极性。
商家和单位按照人头缴纳国家规定的绿化费,是在履行一个单位的社会责任和义务。然而任何商家和单位都没有责任和义务,缴纳本来不属于自己单位该承担的绿化费。让一家企业替另外一家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体现的是一种不公正的绿化费征收方式,体现的是一种欺软怕硬式的征收方式。
对于这种面向社会征收的绿化费,征收单位在征收完绿化费以后,应该及时向社会公布绿化费的缴纳单位和缴纳数额,更要及时公布绿化费的使用情况和具体用途。只有绿化费的征收过程公开透明了,才能杜绝有的单位缴纳绿化费,而有的单位则无需缴纳绿化费。才能杜绝有的单位可以一分钱不用交,有的单位则需要为不缴纳的单位承担高昂的缴费额。
而且更为重要的是,绿化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可以让缴费单位监督有关部门的收费,是否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和相关标准。绿化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更可以让公众监督这些征收上来的绿化费,是不是全部都被用在绿化上面去了,会不会变成某些征收单位的“盘中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