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具有消费和投资的双重增长潜力,是工业新型化、经济信息化、产业轻型化、服务化,以及农业现代化的综合发展概念,是解决经济增长动力不足和结构不优的重要切入点和突破口。以新型城镇化为龙头和主要抓手,核心是产业化,即培育新兴产业、现代农业、民生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并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和新产业培育来拉动投资增长,既能解决内需驱动的消费问题,又能解决投资增长乏力、传统产业产能过剩问题。新型城镇化是深化改革的很好切入点,将成为一个时期经济发展的主战场。
谨防“城市化陷阱”
城镇化作为经济转型发展的最大引擎,也面临着许多挑战和风险,需要防范“城市化陷阱”,新型城镇化不能再走我国过去和拉美国家城市化的老路。
城镇化建设应以县域为重点。当前提出的“城镇化”,是兼顾城和镇两个范畴的科学发展概念,重点不是大城市的扩张和人口向大城市流动,相反,农民就地、就近实现“城镇化”可能更有意义。我国现有县级以上城市658个,县级以下镇近2万个,单靠大中城市接纳不断增长的农村转移人口是不可承受的,必须重视近2万个镇的发展和承载能力。
城镇化根本要解决“三农”问题。过去几十年城市化形成的2亿多农民工并未真正市民化,大城市人口集聚后加剧了管理滞后的矛盾,中等城市发展不充分,小城镇分散、功能欠缺,说明“城镇化”不能再走过去的城市化建设老路。新式城镇化的根本是改变农民和农村生产生活方式,解放农村生产力,改善农村生活和生态环境,缩小农民与市民的差距。只有“三农”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城镇化才有基础,才有意义。
要避免“城市化”陷阱,新型城镇化要做到“六个必须”:一是必须以产业化为支撑,为农民市民化提供就业和基础支撑,逐步解决公平待遇和生活保障;二是必须以质量为根本,在产业布局上实现科学发展,要多渠道、不同梯次解决公共投入,建设上要立求环保节约;三是必须以结构合理为前提,以市、县两极城市为重点,坚持农民“离土不离乡”,完善产业架构,创造良好的招商环境和促进机制;四是必须以市场化运作为依托,依靠企业和农民、农村合作组织的主体地位,依靠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和金融创新,依靠资本市场和资本运作,避免土地财政和地方政府陷入债务风险;五是必须以生产发展、生态改善和生活提高为目标,要伴随撤乡并镇和行政区划及户籍改革,要有利于增加农田,节约行政成本,使农民“离土不失地”;六是必须提升大城市的管理水平和集群效应,城城连动、城镇连动、镇乡连动,实现内涵式发展,防范大城市拥堵和小城镇“萧条”。
探索新式农村集体经济模式
改革开放后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农村生产积极性和生产力的一次释放。应利用新式城镇化建设的契机,以提升农村整体生产力为目标,深化改革,探索农村生产方式的二次变革。
制度创新进一步放大农村生产力。一要破解农民“离土不失地”问题。解决好农村土地的确权、农民土地使用权或财产权流转问题,创造适合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生成机制。二要因地制宜地多层次推进行政区划、农民城镇户籍改革。探索多渠道筹集财力方法,鼓励就地市民化,建立多层次农民市民化制度体系,实现梯次过渡。自下而上,先推进中心镇、县级城镇的改革,配合产业化建设,使农民的生活质量得到提升,引导部分外出务工人员回流,减轻大城市压力。三要发挥民间资金的作用。向社会开放教育、医疗、基础设施投资;农民土地补贴资金需要财政补贴、商业化拆迁补偿和企业投资等多渠道解决。借助财政改革和金融创新,转变政府职能和传统投融资体制,财政资金由直接建设或补偿农民转变为发挥杠杆和撬动作用。四是积极支持发展新式集体经济。农民市民化面临购房、创业、养老三大资金瓶颈,单体生产也缺乏经营和开拓市场能力。要培育壮大新式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村经济组织和体系,实现农民自己建设新农村、城镇化。
探索新式农村集体经济模式。当前农村有村委会、村官、合作社,农民具有一定经济基础,思想不断解放,有领头发起人和资本投入,就有望引导大家走新式农村集体经济的路子。新式农村集体经济的具体模式要因地制宜,但应具备以下几个基本特点:
一是稳定的利益共同体。如农民以土地使用权等物权或资金入股,实现集体成员之间的利益捆绑,可在各地普遍建立的农村合作组织基础上,按自愿原则尝试推进。二是培育和寻找适合带动集体经济运行的经营管理机制。组织集体经济需要合适的领路人、经营者,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就地选拔;没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引进企业经营、合作,或委托经营管理。三是探索建立能为农民广泛接受的农村集体经济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建立新式集体经济的体制和制度保障。四是政府和金融要支持农村和农民首创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如配套户籍改革、政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探索新型农业补贴激励机制,金融业给予资金服务和支持等。
破解城镇化建设融资瓶颈
经济市场化和资本化水平不高,社会资金转化机制不畅,缺少资本金和缺乏金融服务是当前城镇化建设面临的最大问题。应坚持政府规划引导、市场和民间主导的资本运作方式,实现区域经济建设资本化、金融化。
在市场化机制主导下,新型城镇化建设在投融资问题上可以尝试的方式有:一是以政府平台公司投资为主,但随着负债融资政策逐渐收紧,面临着地方负债水平过高风险,需要调整公司资产结构和运作模式。二是引导大型企业投资,有的县域或新区建设可以直接交给大型企业,在推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同时,可以为企业转型提供新的出路,未来潜力较大,需要观念转变,做好对接协作。三是金融创新开路,发挥社会、企业的资源优势,用私募基金等方式引导资金抱团投资,带动城镇化建设,未来潜力很大,要求政府舍得放权让利,转换思维,合作共赢。
重视股本融资,带动“金融招商”,利用资本杠杆撬动社会投资。县域投融资瓶颈首先是缺乏资本金。政府发挥财税政策和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以部分机动财力做引导,面向社会募集组建“城镇化建设基金”、“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等,首先解决资本金问题,撬动贷款或吸引其他资金进入补充资本金。根据城镇的整体建设与产业发展规划形成“项目包”,以基金为依托,开展“金融招商”,联合社会各类金融机构组成“金融要素包”,建立联合投融资机制,基本可以满足建设资金要求。
稳妥尝试农村合作基金和农民入股合作社等方式,参与城镇化和产业化建设。政府和金融机构出资引导,支持农民组建合作基金、农民入股合作社等方式,发展和壮大新式集体经济,使农民从拥有土地使用权变成拥有股权、财产权,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各级政府和企业、金融机构要加强资金、人才和智力支持,帮助农村合作组做大做强,同时注意防范和控制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