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让农民共享城市化“红利”
时间:2010-03-23 15:02:13
来源:中国经济导报
“赣州提出建设新市民公寓、推进新市民工程的构想,引导新生代农民工有序进城。”潘逸阳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城乡建设的快速发展,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日益增多,尤其是80后、90后的新生代农民工成为了主流。他们已经不会从事农业生产,对农村生活也感到厌恶,却又很难融入城市生活,边缘化趋势日益明显。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逐步转移进城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让他们以低于经济适用房的优惠价格在城市买房,面向在市中心城区务工和有一技之长的专业技术及管理人才出售,让他们居住在城市,创业在城市,成为新市民,共享城市化的‘红利’。”
赣州市政府把新市民公寓建设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作为重点工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政府无偿划拨土地,在行政规费减免、金融信贷等方面出台政策予以扶持,新市民公寓执行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政策,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建设管理。同时,在进城务工人员较集中的工业园区合理确定建设地点,并提出了“五个一点”,即“面积小一点、配套全一点、价格低一点、区位好一点、付款期长一点”的建设原则,真正让城市农民工买得起、住得下、留得住,实现在城市安家立业的梦想。
潘逸阳向记者详解赣州的新市民公寓建设坚持的“四种模式”:一是政府投资,二是市场运作,三是企业自建,四是闲置房改建。购买新市民公寓的对象必须是赣州市辖区范围内的已婚青年农民(男女不限),年龄23周岁至35周岁之间;在市中心城区务工时间达3年以上,或与中心城区所在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劳动保障部门备案,在市中心城区无自有住房。
而在规划用地方面,潘逸阳说,“规定对保障性住房与商业住宅‘插花’建设实行强制性规划,即商业住宅区达到一定面积的,必须配套‘插花’建设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与廉租店铺,以防止盲目开发,保护保障性住房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