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纹考勤”对象为建设单位相关人员、项目班子成员报备表和监理人员报备表中的人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监理员等。
根据规定,建设施工单位在工程招投标阶段,建设单位相关人员、项目组成员要留下原始指纹记录,指纹录入、数据提取由建设单位纪检部门负责,并签字确认,在办理安全报备手续时提交;施工阶段,建设单位相关人员、项目组成员每天指纹打卡,列入考勤管理。
考勤时间计算上,打卡两次间隔在3小时以上,计为出勤半天;当天有4次打卡,且每打卡两次间隔在3小时以上的,计为出勤1天。
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每月出勤21天为满勤。对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当月出勤率不合格的,由建设局给予一次黄牌警告,连续两月出勤率不合格或一年内累计3个月出勤率不合格的,计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当月出勤率低于70%的给予一次红牌警告,计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
海沧区纪委书记李大辉介绍,区纪检监察部门对指纹考勤制度从出台到执行的整个过程,都进行指导和监督。这项制度旨在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落实工程建设主体责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起到防止“挂靠”施工和层层转包的作用,有利于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记者郑良)(编辑 秦小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