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北京公积金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提至70%,贷款利率为同期1.1倍。借款申请人人均月收入超过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14016元)以上的,其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4月8日京华时报)
对于北京市日前推出的公积金贷款新政,可以形象地用“两头收紧”来比喻。一头是收紧首付比例,从过去的第一套房首付不低于30%(部分银行要求首付40%)提至70%,无疑直接增加了购房者筹措首付款的困难程度,增加的是购房者支付困难;另一头就是上述的对于高收入群体,“月还款额应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也就是说,这部分高收入人群,如果要购买房子的话,想减轻经济负担和生活压力都将不太可能。月供50%的最低还款额度,会直接缩短贷款人还款年限,通过后期还款方式来增加购房者生活负担。
上述“新政”的意思极为明显,就是通过一个收紧的甚至是严苛的公积金政策来遏止购房者的投资、投机,最终实现遏止房价飙升的目的。然而,在笔者看来这样一个初衷很好的“新政策”,效果如何却值得怀疑。事实求是的说,在北京市这样一个房价高不可攀、平均一平米已高达3万余元的时下,能买得起和想买第二套房子的人群绝对不是普通收入者,这部分人群也绝对有实力不需要任何贷款就可以“搞掂”二套房子。那么,在一个完全有实力和有能力购买二套房子的人群中,再“收紧”的公积金贷款(比例)有什么意义呢?就譬如一个7)%的二套房首付,一次高达200余万元的首付款普通家庭是想都不会想的,而敢于“支付”如此高昂的首付的人群,还会在乎后续的100余万乃至“不低于月收入50%的月供”吗?实质上,公积金贷款对于有能力购买二套或三套房子的人群,只不过是一个“聊胜于无”的支撑,是一个实际上“不沾白不沾”的“拣便宜”政策优惠。这样的现实和政策处境,意图以此“新政”来达成遏止房价之目的,最大的可能是变成吓唬普通人的“空调”。
二来,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公积金贷款政策一旦涉及和照顾到二套房子以上的人群,就已经失去了真正的住房权益的保障功能。一个正常的家庭的一套房子是生活必需品,也是公众的住房权益,但二套房、三套房乃至更多的房子早已经脱离的“住房权益”的实质。在我看来,二套以上房产究其实质就是部分人群“投资投机”的工具。在一个有利于“投资投机者”的现实之下,原本姓“公”的公积金仍然在长期支持“二套或三套以上房贷”足以说明公积金贷款政策定位上存在偏差。
公积金应该逐步淡出二套房以上的贷款市场,这已经逐步形成共识,部分省份已经完全停止公积金贷款对“购买三套房”的支持就是证明。在我看来,北京市公积金政策的严厉程度依然不够,所谓的“公积金二套房贷首付比例提至70%,贷款利率为同期1.1倍”,依然是一个瞻前顾后和畏首畏尾的“新政”,也是一个形式大于内容的“新政”。这里面或者仍然有公积金管理者、银行等方面的利益考虑。然而,公积金就应该完全姓“公”,应该完全定位于保障公众的基本住房需求上,原本就不应该介入个别人“投资投机”领域,即使再大的贷款收益也不应涉足。与其被动的一步步提高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莫不如从根本上厘清公积金贷款的政策定位,让公积金贷款在“二套房以上的市场”完全“停贷”、完全“退出”,是未来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方向,北京应该积极探索并尽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