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建筑设计成欧式风格、高层建筑沿街“排排座”、鲜艳刺目的彩色幕墙……这些建筑设计在我市行不通了。昨日,市规划局下发《重庆市城市风貌特色规划设计暂行规定》,并于即日起试行。市规划局副局长邱建林说,城市风貌、建筑应有“中国风格”、“重庆特色”,避免风貌凌乱和没有文化传承。
《规定》试行一段时间后,会对内容进行微调并固定下来。
建筑风格
大型建筑禁用欧式风格
现状:西班牙风格、威尼斯小镇、英伦风情……一些模仿异域风格的大型建筑,在我市很多地方存在,一些公共建筑也不例外。
此外,“两江四岸”沿线部分地段,布置着凌乱的建筑,让人看不到漂亮的江景。
禁止:《规定》中明确,全市禁止公共建筑、大体量建筑,采用西洋或欧式建筑风格,让中华文化在城市建筑风格中传承。城市建筑也不能盲目模仿各种异域风格,一些不伦不类的低劣建筑被禁止修建。
提倡:公共建筑和重要地段的建筑,要美观大方、有较好的色彩和品质感,用现代建筑饰材或有特色的本土材料,与建筑用途、周边环境相协调,形成连续协调的街景。
容积率在1.0及1.0以下的“两江四岸”头排地块和城市重要区域,采用地方传统的建筑风格。
另外,我市有“一圈两翼”,主城、渝西、渝东南、渝东北地区,也各自有自然地理和历史文化特征。在城乡建筑规划设计中,鼓励建川东和巴渝地区的传统建筑,以及本土民居风格。
高层建筑
不能集中挤在路边
现状:很多高层建筑在主干道两边“排排座”,把一条街道挤得密不透风,也没有层次感。高层建筑顶部多平庸,经过艺术设计的较少。
禁止:高层建筑不能大量集中沿城市道路、绿地、广场等布置,要富有趣味和变化,合理布局、让人感受到开敞的城市空间。临街建筑群形态、天际轮廓线要有变化,通过艺术设计进行建筑顶部造型,但顶部造型体量不能太大。一些密度大的高层住宅,不能太琐碎、太花哨。
提倡:城市各片区,要形成较协调的城市建筑高度。城市风貌控制区,建筑高度通过充分论证后建设。
天际线
“两江四岸”要注重天际线
现状:连绵起伏的山脉,鳞次栉比的高楼……我市不同地段有不同的天际线,比如渝中区解放碑等地,是由不同高度的建筑形成的天际线,而两路口大坪一线则是山脉形成的天际线,给游客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我市有的地段天际线却比较随意,看上去也比较凌乱。
禁止:不按规划破坏天际线。
提倡:我市有很多文化旅游区、镇乡,规定建沿江、沿山地段的低层、多层建筑时,采用坡屋顶。主城“两江四岸”、主次干道、傍“四山”的建筑,建筑和风貌设计要更注重天际轮廓线。
设计城市重要地段的公共建筑,或文物建筑、历史文化街区和具有历史传承的风景名胜区时,要有地方传统风格的建筑造型,比如,青砖、灰墙、黛瓦等建筑元素。
外立面、色彩
禁用低档白面砖慎用玻璃幕墙
现状:在我市一些建筑的外立面,凌乱的空调箱、乱悬挂的衣物、横七竖八的管道电线,影响着城市的美观。而“白磁砖、方盒子”的农房,让农村缺乏风貌,甚至出现“千镇一面、千村一面”的情况。
禁止:建筑外墙装饰禁止使用低档次的白色面砖等,但也不宜采用大红大绿、鲜艳刺目的建筑用色,沿街底层门面少用原色铝合金卷帘门。慎用玻璃幕墙,特别是居住建筑和密度大地段的公共建筑,不能大面积使用镜面玻璃和彩色玻璃,避免造成光污染,也更节能。
提倡:建设色彩选用上,同一组建筑主体色调要统一,并与周边建筑相协调。
主城区城市主次干道、“两江四岸”沿线的住宅建筑阳台要封闭设计,具有晾晒功能的生活阳台,要设置在不临城市主次干道及两江四岸的方向。外挂空调机按街景要求隐蔽设置,灯饰按规划设置。
绿化
道路多种乔木形成林荫带
现状:一些地方道路两边大型乔木较少,夏天市民走这些地段,容易暴晒在太阳下。
禁止:一般不在小区或建筑沿城市公共空间设置实体围墙,如砖墙等。而设置绿化围墙或空透围墙,也要与街道景观相协调,并体现城市人文艺术。
提倡:道路要形成城市林荫带,多种植乔木,结合山城地形地貌,在堡坎等地可多用垂直、立体绿化,同一道路形成整体感、避免凌乱,应多选有重庆特色的树种如香樟、银杏、桂花、榕树、玉兰、茶花等。
城市公园内也应多种大树、多采用美观的本土树木、灌木和花卉品种。
广告店招
建筑物上的广告、店招等,要与外立面相统一,尺度、风格也要与建筑造型相协调,并体现街区特色。
人行道
城市街道的人行道,要保证宽度、拥有无障碍设施,并采用统一铺地材质和形式,以形成街区整体风格。
街道设施
电话亭、报刊亭、治安岗亭、社区服务亭、车站、标识物、残障设施等街道设施,要减少对人行道的影响,并统一设计和美化,垃圾站等要有效遮蔽。
广场
广场要满足市民公共活动和健身功能,并有文化内涵和设计艺术,比如设置既有寓意又美观大方的雕塑小品等。
桥梁
城市跨江桥梁、立交桥、城市道路堡坎以及道路桥梁,要与城市风貌和山水环境相协调,并有现代的艺术美感。跨街人行天桥造型,要有文化内涵和区域特色,并搞好绿化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