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民工禁止入内,违者罚款二百”!位于汉口三金潭小区的一座厕所围墙上,竟然写下这样一段告示语。此事经本报报道后,引起强烈社会反响,不少网友在本报官方微博上留言评论。26日,记者再次探访这座厕所时,发现厕所外墙上令人心寒的标语已被人用水泥抹掉。(据2013年3月27日《武汉晨报》)
“外来民工禁止入内,违者罚款二百”!白底红字,赫然写到公厕墙上,却伤在农民工心里。这种赤裸裸的充满歧视的城市洁癖,与人人平等的现代理念相悖,反映出写标语者公共道德和社会价值的缺失,不利于城乡之间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毕竟同为兄弟姐妹,应当彼此尊重,相互信任,和谐共处。
社会成员的人格和尊严能够一视同仁地得到正义的福佑,这是现代社会的重要标志之一。公民在履行社会义务和责任的同时,拥有同样的权利和自由。从社会公正的角度看,每一个社会成员都同样享有权利的平等、分配的合理、机会的均等和司法的正义,而不因地域原因遭排挤、不因身份重微得厚薄、不因文化差异受歧视、不因经济贫困被冷落。既然农民工是城市的建造者,就应该享有市民所拥有的一切权利和尊重,其中包括自由使用公厕解决内急的权利。
实事求是地讲,出现这种情况很可能是某些民工如厕时不守“规矩”,破坏了厕内卫生。在这种情况下,与其是抱怨指责他们,不如做好耐心的帮助引导。毕竟,农村与城市的如厕习惯不一样,需要入乡随俗。因此,市民应该主动向他们传授如何使用公共厕所,如何爱护环境卫生,也可通过标语委婉的提醒讲究卫生,比如书写“农民工朋友,请让我们一起爱护公厕环境”这样的标语不是更能让人接受吗?何必非得采取这种带有歧视的简单粗暴口气呢?
笔者注意到,武汉厕所歧视民工标语引起广泛关注并引发热议,网友“蜻蜓”写道,现代都市繁华,离不开农民工的辛勤付出。送一份快递、做一次保洁、装一台空调、洗一回汽车……城市已经越来越离不开农民工。的确,现如今农民工劳动已与市民日常生活紧密地联系在一起了。一提到农民工的作用与功绩,人们就会几乎不加思索地脱口而出:农民工是城市被雇佣者中劳动条件较差、工作环境较苦、收入较低的群体,他们用心血甚至生命建造着这一座座的城市,他们每天早出晚归打扫卫生护卫环境,最脏的地方有民工的身影,最累的地方有民工的身影。他们是城市的建造者,就应该享有城市人有的一切权利和尊重,等等。
然而,一旦涉及到福利待遇时,市民们又往往总是自觉不自觉地另眼相待,将农民工拒于千里之外。因为农民工身上“脏”,便处处遭受白眼招来谩骂声,就连城里的老太婆都指责“你穿得这么脏,就不应该坐公交车,应该自己走路回家!”因为农民工是“乡巴老”,用工单位不缴各类保险基金、不让休节假日、不提供劳保条件等现象屡禁不止,劳动条件及工作环境差,只能以都市“边缘人”方式存在;因为是农民工,他们在城里没有固定的生活来源,没有固定住所,尽管他们的孩子与城里的儿童同样生在蓝天下,却不能赢得同等的教育机会,异地高考政策更是不受市民的待见。总之,城市对农民工的歧视是全方位的。
导致农民工遭受社会歧视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身份地位、社会保障、就业政策、文化传统、价值观念和人格尊重等,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歧视因素。我们必须正视这样的现实:城市是现代文明的象征。城市也是文化交流最集中、频繁的地方, 而我国大部分农村文化相对落后。农民工生活介于农村与城市之间, 在他们身上, 城市文明与农村文相互碰撞的最为激烈。但是, 城里人却瞧不起农民工身上的“泥土气息”, 不肯接受这种“外来文化”, 把他们所从事的一些活动视为“低级趣味”。而农民工在家乡所承袭的文化传统、价值观念、风俗习惯、生活方式等也极易被市民看不惯,甚至被视为愚昧、无知。这种歧视常常是刻在骨子里的,因此消除歧视农民工思想意识,是一场灵魂深处的革命。
社会歧视本质上说是一种根据片面、甚至错误的信息而形成的认知偏差。消除歧视农民工的思想意识,必须坚持以建立和完善法规政策为基础,确保社会资源公平分配;政府要加大对农民工培训教育投入的力度,农民工也要修身养性,提高自身素质;社会舆论要发挥导向作用,积极进行正面宣传报道,传递家民工中健康向上的正能量。总之,消除歧视农民工的思想意识,需要政府、社会和公众共同努力,人人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