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落实省政府户籍制度改革新政策,加快农民工家庭落户城镇步伐,努力使其在劳动报酬、社会保障、社会优抚、子女入学等方面与当地居民享受同等待遇,现代城市和现代农村和谐相融的新型城镇化美景相得益彰……今年,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确定为,以实施城镇化战略为主线,突出抓好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保障房建设和房地产调控等,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经济文化强省建设新跨越、谱写美好生活新篇章作出积极贡献。
过去的五年——城乡建设及房地产业完成投资2.3万亿元
统计数字显示,近五年来,全省城市建设、房地产业、村镇建设完成投资超过2.3万亿元,约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四分之一,年均拉动GDP增长1.56个百分点;房地产、建筑业、市政公用、勘察设计、工程技术服务等建设行业缴纳地税超过3300亿元,占全省地税收入的三分之一以上,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地方财政增收作出突出贡献。
城镇化战略地位显著提升,城市集群发展、城乡统筹发展、城乡可持续发展的理念深入人心。五年间,全省城镇建成区面积扩大941平方公里,城镇人口净增531万人,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05个百分点,预计年底将突破52%,几千年来山东农村人口占多数的状况已经成为历史,以城镇居民为主体的现代社会结构初步形成。
规划龙头作用明显增强,组织编制了一批既具长远战略性、又有现实操作性的高水平规划。五年来,城乡规划全覆盖基本实 现 ,“一群一圈一区一带”规划全部 完成 ,新一轮城市 总 体规划全面修编,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日臻完善,村镇规划水平大幅提升,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层级有序、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初步形成,布局合理、疏密得当、环境友好、宜居宜业的城乡形态已经显现。
坚持把城乡建设作为增强承载能力、优化发展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重要抓手,把环境整治和城市管理作为改善城乡面貌、提升城市品位、展示独特魅力的重要途径,大力度投入,高标准建设,迎奥运、迎全运和铁路沿线、城市水系专项整治成效显著,和谐城管创建活动扎实推进,全省17地市12319服务热线全部开通。目前,山东3个城市获联合国人居奖,7个城市获中国人居环境奖,拥有33个国家园林城市和县城,数量均居全国第一。
保障性安居工程大规模推进,全省累计投资1300多亿元,向社会提供各类保障性住房70多万套,230多万城镇中低收入居民搬进新居,初步建立起了由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棚改安置房构成的住房保障体系。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基本住房消费的作用日益突出,累计缴存2750亿元,提取1150亿元,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20亿元,减轻了居民购房负担,支持了保障房建设。
在全国率先启动政府主导下的大规模农村住房建设与危房改造,三年整体改造村庄1.2万个,集中建设农房320万户、改造危房61万户,建成新型农村社区和城镇住宅小区近8000个,1200多万农民搬出危旧房、告别旧村居,少花钱或不花钱住进了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的新农房,成为山东保增长、扩内需、惠民生的一大亮点。
房地产业和建筑业健康发展,认真执行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在全国率先实现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省、市、县三级联网,房价基本保持稳定;全面开拓外埠建筑市场,出省出国施工连年大幅增长。五年间,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1.4万亿元,建成商品房3亿平方米,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3.2平方米。
实施城镇化———以人为本城乡统筹生态优先创新驱动
城镇化是关系全局的大战略,今年,全省将以实施城镇化战略为主线,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着力点,以提高建设经济增长质量 和 效益为中心,坚持以人为本、城统筹、生态优先、创新驱动,突出抓好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保障房建设和房地产调控、建筑节能与城镇减排、建设行业转型升级。山东要求以城乡统筹规划为引领,大力推进城乡道路建设、供气供热、污水处理、环卫保洁、园林绿化一体化,协调引导产业布局、交通设施、公交网络、供水供电、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商业服务一体化。要以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核心,重点协调公安、人社、民政、教育等部门,认真落实省政府户籍制度改革新政策。县级市、县城和小城镇应当先行一步,推动农民就地就近城镇化;大中城市要创造条件,加快推进。同时,加快编制新一轮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力争年内完成评审报批。
各地要策划实施一批重大城建项目,搞好老旧管线改造,“重面子更要重里子”,切实提升承载能力。要把缓解交通拥堵作为大事来抓,有关城市要加快建设或研究策划轨道交通系统,大城市必须搞快速路系统和综合换乘枢纽,所有城市都应做好路网完善、停车场建设、慢行道配置和“公交优先”工作。要开展现当代优秀建筑、工业遗产调查和保护,恢复重建一批有代表性的历史文化景观,搞好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设施建设,彰显文化魅力,提升城镇内涵。
住房是安居之所、民生之要,是城镇居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山东提出,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完善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城市住房制度。要坚持市场调节为主、政府保障为辅的住房制度安排,编制实施住房规划,明确到2015年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各市要根据国家和省规划的导向和原则,编制住房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明确住房建设的总量、结构、时序和空间布局,特别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把未来几年准备开发的商品房和政府提供的保障房,落实到项目和地块上。
山东强调,认真执行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严格落实差别化的房地产税收、信贷政策和住房限购措施,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支持合理自住和改善性需求,扩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和消费。改进和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全面实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综合验收备案制度和商品房预售许可、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物业质量保修金制度,把调控目标落实到每个开发项目上,优化住房供应,完善配套设施,提高住房品质,减缓市场波动。
要严格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资金和税费优惠政策,突出抓质量、抓竣工、抓配套,按期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任务。继续推进城市、国有工矿和铁路棚户区改造,切实抓好林区、垦区危旧房改造,将符合条件的城中村纳入棚改范围,对设施陈旧、集中连片的旧住宅区有序开展综合整治。加强保障房分配管理,确保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