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昨日亮相,提出城镇化率每年提高0.8个百分点左右的目标,2015年达70%。
早在10年前,广东就已经开始了第一轮城镇化建设,当时广东城镇化水平仅为36.2%。2011年,广东省城镇化率为66.5%,10多年以来,广东的经济成就有目共睹。但传统的经济发展模式已不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十二五”期间,广东推进新一轮城镇化进程,突出强调了区域协调发展、绿色低碳发展、节约集约发展等新思路,相关行业在新一轮的城镇化进程中将会受益
昨日,广东省政府官网正式公布《广东省城镇化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城镇化率每年提高0.8个百分点左右的目标,2015年达70%。
区域协调带动基建提速
作为全国第一经济大省,广东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不利因素。特别是广东正处于新旧发展模式交替的关键时期,粤东西北地区的协调发展将是广东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加速推进城镇化进程,成为平衡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发展差距的重要机遇。
《规划》提出,粤东西北地区城镇化进程加快,城镇化率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左右,高于全省目标0.2个百分点。据广东统计局数字显示,2011年,广东省城镇化率为66.5%,珠三角地区已超过80%,明显落后于珠三角地区。
根据《规划》,粤东西北地级市城区扩容提质,培育区域发展增长极。汕潮揭同城化、湛茂阳临港经济圈加快推进,粤北山区实现绿色崛起。对于珠江三角洲地区,则加速推进一体化进程。
加速推进城镇化,交通基建行业先行。《规划》称,力争到2015年,广东省轨道交通里程达5000公里,建成以广州、深圳市为主要节点,连通珠江三角洲9个地级以上市及清远市区的珠三角城际轨道交通网络主骨架;公路通车总里程达20.4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达6800公里,基本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
广东拟采取TOD(公交导向型)开发模式推进城际(市)轨道交通沿线土地综合开发,打造一批“城市综合体”,形成城际(市)轨道交通与城市(镇)规划建设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绿色低碳利好环保产业
广东在新一轮城镇化进程的规划中,突出了绿色低碳理念的推广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规划》表示,到2015年,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5%以上,全省森林覆盖率达58%以上,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2%以上;全省万元GDP(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控制在国家下达的指标以内,重点工业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65%以上。
《规划》要求,将低碳生态城市规划建设要求引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系,构建与低碳生态城市建设相适应的土地利用模式及空间格局;营造生态宜居的城市绿色低碳发展环境,鼓励采用以电力和燃料电池为动力的新能源交通工具,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动能源和资源循环利用,加快发展风能、太阳能、水能、核能等清洁能源,扩大清洁能源的应用比例。此外,大力推进绿色低碳住区建设。
在节约集约的思路上,广东计划到2015年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47.38万公顷以内,工业用地占全省城镇建设用地的比例控制在20%左右。
搭建多方融资平台
针对新一轮城镇化的融资需求,广东拟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新型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
《规划》表示,建立政府主导的城建投融资主体,对政府下达的城市建设项目计划,依法进行融资、建设、管理及运营;建立城建投融资主体与金融机构交流合作平台。同时,建立城市规划实施与土地储备相结合的联动机制。
引导民间和社会资本参与,则是另一个重要方面。广东将鼓励民间资本通过直接投资、与政府合作投资、政府购买服务,以及购买地方政府债券、投资基金、股票等形式,参与城市公共服务、市政公用事业等领域的建设和运营。采用BT、BOT、TOT和PPP(政府项目与民间合作)等多种方式,加快城建项目建设。
财政政策方面,采取补助、贴息或奖励等方式,重点支持新兴产业、公用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和民生项目建设,以及建立补偿与竞争性财政资金相结合的扶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