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下,城镇化是扩大内需的关键,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近年来安徽城镇化发展速度较快,200l-2010年年均增长约为1.54%,快于全国和中部平均水平。另一方面,从发展水平上看,我省城镇化水平与全国各地相比偏低;从区域格局上看,城镇化水平地区间差异较大,城市发展极不均衡;从空间格局看,城镇体系不尽合理,城镇等级规模存在明显断层;从城镇化的模式来看,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从城镇化政策看,指导、引领作用大,稳定性和操作性需要增强。为促进安徽城镇化健康发展,我们提出如下建议:
一、构建新型城镇规模等级体系,优化城市功能与结构。按照城镇化阶段性规律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构建首位城市、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宝塔式新型城镇体系。按1(首位)—3(中心)—12(次中心)—62(县城)—400(建制镇)等级构建我省城镇规模等级体系。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增强县域对农村人口的吸纳能力,做好城镇化的塔基。全力支持合肥特大型区域首位城市建设,推进芜湖、蚌埠等皖南、皖北中心城市建设。立足产业(链)规划,开展城镇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城镇功能和城镇空间结构的优化,扎实做好资源型城市生态恢复和产业结构调整。
二、科学规划省域空间,形成以城市圈、带、群为核心的大区域空间格局。
目前,在有关城镇体系规划中,全省被划分为皖中、沿江、皖南、皖北、皖西五个区域,不仅区域划分标准不明确,而且也不符合城市圈、城市群的发展规律。建议将全省按照经济基础和区位划分为皖中、皖南、皖北三个区域,以合肥城市圈带动皖中、皖西,连结沿江,形成以合肥为中心城市的皖中区;皖江城市带积极融入长三角经济圈,带动沿江、辐射皖南,形成以芜湖为中心城市的皖南区;以皖北城市群带动皖北,呼应中原经济区,形成以蚌埠为中心城市的皖北区,逐步形成以城市圈、带、群为增长极的大区域空间格局。
三、坚持四化同步,推进产城融合、城乡统筹协调发展。按照十八大精神要求,坚持走特色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道路,推动我省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四化同步发展。具体来讲,就是在集群承接中加快工业化进程,在科技引领中加快信息化进程,在产城融合中加快城镇化进程,在城乡统筹中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不断开创全省城镇发展、产业发展、生态安全新格局。
四、推进行政区划调整,以经济区推动行政区发展。为拓展城镇发展空间,在现有行政区划调整的基础上,探索跨市域或市域内行政区划调整。继续推进经济区划调整,以经济区划推动行政区调整,消除行政边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阻碍。未来五年,我省经济区域调整的重点是构建新型经济区划,如在合肥经济圈基础上推进合(肥)淮(南)六(安)同城化,推进芜(湖)马(鞍山)同城化,推进铜(陵)池(州)同城化,积累经验后向全省推广。
五、着力推进城市体制、机制和文化创新。体制、机制是深层次的因素,是改革的重点与难点。要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做好基础设施、住房、城市应急系统和城市社会管理等工作;推进城市文明和城市文化建设,塑造城市特色文化和城市精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系列配套措施,实行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务工农民市民化;加大文教、卫生、公共福利等社会事业投入,推进医疗、教育、养老等基本社保的城乡一体化;做好农民进城落户的社会保障、住房等制度安排,妥善解决农民工流动中的社会问题,对农民工进城住房问题进行统筹考虑,在资金和政策方面给予支持。
六、城镇化由城镇建设为主向城镇建设与美好乡村建设同步推进转变。为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难题,应加大城乡统筹力度,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紧紧抓住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契机,着力美好乡村建设,按照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要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做出的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重大部署,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做好村庄建设、环境整治和农田整理,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乡村,努力打造宜居宜业宜乐的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